將于2月1日實施的我國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將個人信息分為個人一般信息和個人敏感信息。其中,對個人敏感信息,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礎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須首先獲得個人信息主體明確的授權。
專家指出,一旦要推進個人住房信息深度聯(lián)網,就需要事先進行完備的制度設計,制定明確的法律依據;但官員的財產公開,應該進一步加快進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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