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庭審前,一封署名為 的《本案八問》公開信開始在網(wǎng)上流傳。信中稱警方對李某某進行長達30多小時疲勞審訊、變相刑訊逼供、誘供等,甚至監(jiān)護人還與警察當場沖突昏倒在地。對此,李家法律顧問蘭和不愿證實或證偽該公開信的真實性。
昨日庭審中,被告人王某稱之前辦案部門預審人員對其訊問時,曾有過鎖鏈子、恐嚇等行為。
昨日下午,北京市高院官方聲明,針對辯護人在庭前會議上提出的非法證據(jù)排除申請,法庭聽取了各方意見,并經(jīng)評議后認為,本案證據(jù)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證據(jù)。
李某某同案的辯護人李在珂律師介紹,他本人經(jīng)過兩次庭前會議后,觀看了完整的訊問錄像,他個人認為辦案機關不存在刑訊逼供的情形,只是在問及個別問題“可能會嗓門大,但也都是人之常情,在合理范圍內(nèi)”。
■講述
“強行脫去衣服依次實施性侵”
根據(jù)媒體公開報道,事發(fā)當天,魏家兄弟中的弟弟從長春來北京探親,他們聯(lián)系正在海南陪同家人度假的李某某等,李某某當天乘飛機回到北京聚會。
在酒吧內(nèi),工作人員張某某因與李某某認識,將幾個人帶到一間包房,并叫了楊某等兩名女子陪同,幾個人至少喝了20瓶酒。張某某稱,隨后一名女子離開,他和李某某、楊某等人到金鼎軒吃宵夜,“因為喝多了很難受,楊女士半路上還下車吐了一回。吃飯期間,李某某等人還跟鄰座食客發(fā)生口角,“椅子都掄起來了。”隨后,李某某等離開到海淀一小區(qū)地下車庫取車。張某某稱,取了車后,他以為李某某會送楊某等回家,就先行離開。
據(jù)媒體報道,李某某等人將楊某拖拽上了車,開往某酒店。魏某用他人身份證開了房,再短信通知李某某等扶著楊某進入電梯,在電梯中李某某等有試圖毆打的行為。
進入房間后,李某某等強行脫去楊某的衣服,李某某第一個對楊某實施了性侵,后其他人依次強行與楊某發(fā)生了性行為。結束后,李某某、魏某湊錢2000元留給楊某,并將楊某帶離酒店,扔在路邊讓其打車回去。
■聲音
本案中有兩個“突然”
本案一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李在珂:李在珂認為本案存在兩個“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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