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畢竟是扮上流社會,于此道不熟練的Lucas在點酒時露了個小破綻:漏了在 “Glenlivet” 前面加一個“The”——喝慣白葡萄酒的應召女郎沒有辨識出來,但威士忌迷會在屏幕的另一邊暗笑。因為坐落在斯貝塞的格蘭威特是1823年蘇格蘭頒布奠定性的威士忌稅法以后,第一個申請合法執(zhí)照的酒廠,又被代理商看中,進軍倫敦市場,名聲非常響亮。當?shù)仄渌茝S見狀一哄而上,紛紛在酒標上印著Glenlivet的字樣,好混淆視聽、增加銷量(斯貝塞有優(yōu)質(zhì)水源,所以酒廠扎堆)。
酒廠為此進行了長達數(shù)十年的“上訪”,廠主史密斯及其后人都去過倫敦打官司。直到1884年,高等大法院才宣布:只有史密斯家族的酒廠能使用“格蘭威特”這一稱號,在“Glenlivet”前加上表示 的“The”,而其它酒廠不僅不能有“The”的字樣,還必須在“Glenlivet”前面冠上酒廠的真實名字。
所以有段時間,很多威士忌的命名便如上圖,在酒廠的名字旁邊仍然要留著“格蘭威特”字樣,仿佛品質(zhì)保證一般;哪怕同樣聲名遠播的格蘭菲迪(Glenfiddich)都不例外。后來威士忌行業(yè)內(nèi)部又達成了協(xié)議,其它酒廠不再使用“Glenlivet”作為名字的一部分。
格蘭菲迪(Glenfiddich)和格蘭威特(Glenlivet)今天分別排在全球單一麥芽威士忌銷量榜的第一和第二位,兩家各有死忠粉絲。在爭論中,每當格蘭菲迪的粉絲們拿銷量這種粗暴的方式來壓人,我便祭出上面那張圖片:“你阿爺以前山寨過人地,條數(shù)又點計!?”(不好意思,不用粵語都無法表達這句話的神韻,普通話大概是“你祖宗都山寨過別人,這又怎么說?”)
要我說,兩家也算難兄難弟,大廠何苦為難大廠——因為太流行,很多資深飲家反而鄙視他們,一來可能因為喝慣了更好的酒,就不太接受相對入門的酒款了;二來這樣可以彰顯自己與大眾不同的品味。但這部分人通常不會排斥銷量排在第三位的麥卡倫(Macallan),因為它不但銷量大,還是威士忌中的另一只“藍籌股”——它在《紙牌屋》也有出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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