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字固然有簡化過度的問題,使原本不同的詞變成了相同的漢字,每每貽人口實。例如,“后(后妃)”、“后(前後)”混同,“發(fā)(出發(fā))”、“發(fā)(頭髮)”不分。但是,權(quán)衡利弊,應該說,簡化字也有不少優(yōu)點,例如易寫、易認。況且,簡化字已經(jīng)沿用了半個多世紀(實際上簡化字古已有之,政府頒布簡化字則始于1935年,由國民政府教育部頒布),實踐證明,無論是進行創(chuàng)作,還是迻譯古文,都無大礙。有個事實不能不提,如今公私圖書館中的大多數(shù)書籍,都已經(jīng)是使用這種字體印刷的了。繁體字與簡化字之間,使用人數(shù)上,后者明顯多于前者。十多億人熟練掌握簡化字,這不是一件可以隨便忽略的小事情。
說甲骨文、篆字、隸書不是文化精華,有點數(shù)典忘祖;說簡體字不是文化精華,也有抹殺事實之嫌。
歸納一下兩個事實:一個是,簡化字至少已經(jīng)在大陸地區(qū)深入人心,嫻熟于閱讀、手寫;另一個是,大量的古今文獻,都已經(jīng)出版了簡化字版本。
馬英九先生說繁體字更具藝術(shù)價值,如果是就書法藝術(shù)而言的,那么,我不得不指出:這是不懂書法藝術(shù)的外行話。繁體字筆畫多,寫出來顯得穩(wěn)重些,這是未入門的書法愛好者的感覺。真正的書法家,并無此虞。總共兩千多個簡化字,基本筆畫、結(jié)構(gòu)特征都沒有改變,所不同的只是筆畫數(shù)量,有多有寡。對于書法創(chuàng)作,并無影響。
漢字,從來就有筆畫上的多寡之別,少的只有一畫,多的有幾十畫。繁體字時期是這個情況,簡化字時期仍然是這個情況。再者,書法藝術(shù),并不限于楷書,甲骨文、金文、篆書、隸書都可以進行書法創(chuàng)作,不同的字體之間,很難說有藝術(shù)價值的高下之分。實際上,楷化之后,書法家在創(chuàng)作行書、草書作品時,都有避繁取簡的傾向。繁體字也許有雍容繁復之美,簡體字也有簡遠疏朗之美。二者各有利鈍,不分高下。
繁簡之爭,近年以來,時不時就會成為熱議的話題,兩會代表、演藝明星、政治人物,誰都可以發(fā)表一通言論。其實這是一件相當無聊的事情,因為,并無新意,說來說去都是車轱轆話。
繁簡字之所以能夠爭來爭去,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繁體字跟簡化字,差別不大。魯迅先生關(guān)于國人習性的一番話說到了點子上:“有間屋子太暗,如果有人提議開個窗子,那么勢必會遭到眾人的反對。但如果有人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diào)和,同意開個窗子。”——簡化漢字,好比“開個窗子”的提議,勢必遭到眾人的反對。
有人認為,認識繁體字就等于繼承了傳統(tǒng)文化,這是睜眼瞎說。認識繁體字,跟讀懂古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讀懂古書,需要經(jīng)過長期、專門的訓練。沒有經(jīng)過長期、專門的訓練,認識繁體字的人,跟只認識簡化字的人一樣,都是讀不懂古書的。
我親眼所見,“臺灣”二字,臺灣島上大都寫成“臺灣”,不寫成“臺灣”,電影《海角七號》也并不寫成《海角七號》。更有甚者,臺灣年輕一代,因為內(nèi)地圖書便宜,做碩士博士學位論文的時候,大量購買、參考內(nèi)地出版的簡化字論著,較少參考島內(nèi)出版的繁體字著作。實際上,簡化字早已為臺灣民眾所熟知,所熟練運用。馬英九先生既然認繁體字為正體,為精髓,言外之意,簡化字就是邪體、糟粕了。那么,請他先頒布一道命令,讓臺灣人徹底摒棄簡化字,回歸繁體字。我賭他不敢這么做。他也只是鼻梁上掛條帚——刷刷(耍耍)嘴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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