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媒體評“小學生走路也要戴頭盔” 形式主義再度引發(fā)教育界討論
▲廣東徐聞角尾鄉(xiāng)中心小學要求學生戴頭盔上下學。圖/社交媒體平臺視頻截圖
所有學生上下學都必須戴頭盔,“連走路、坐小車的也要戴”。日前,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縣角尾鄉(xiāng)中心小學的這一要求引發(fā)關注。
據(jù)央廣網(wǎng)報道,針對此事,當?shù)亟逃洲k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戴頭盔進校園”是市里的統(tǒng)一要求,針對的是乘坐摩托車或者電動車往返學校的學生以及接送的家長,該校在推廣過程中要求過于嚴格,已通知學校進行整改。
從當?shù)亟逃值幕貞,他們認為“連走路、坐小車上下學也要戴頭盔”確實是問題,但問題出在“要求過于嚴格”。這就忽視了一點,即要求學生戴頭盔上下學怎就成了學校的責任?這顯然是將交通部門的責任推給了學校。
因此,“連走路、坐小車的也要戴頭盔”之錯,不在于擴大化執(zhí)行、要求過嚴,而在于非教育管理任務進校園。學校要做的也不是整改,而是取消這一不合理的進校園事務。
“走路、坐小車上下學,也要戴頭盔”,乍看無法理解,站在學校角度,卻很容易說通:上級部門要求乘坐電動車、摩托車上下學的學生戴頭盔,學校卻難以具體區(qū)分,干脆要求所有學生統(tǒng)一戴頭盔。于是,就有了這一事件。
那么,進一步“完善”措施,要求學校做到“精細化”管理,就能解決問題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檢查學生乘坐摩托車、電動車是否戴頭盔,并不是學校、老師的責任,而應該由交通管理部門及交警負責。
這一現(xiàn)象的產(chǎn)生,還與近年來流行的“進校園”“小手拉大手”思維有關。在有關職能管理部門看來,“讓學生乘坐摩托、電動車必須戴頭盔”最有效的辦法,就是由學校提出要求,對學生進行檢查,不戴頭盔不準進校園。
可這無疑是越俎代庖。學校當然應對學生及其家長進行安全教育,但卻不能強制學生必須戴頭盔才能進校園。無怪乎有網(wǎng)友質(zhì)疑,這種強制要求背后,是否有推銷頭盔的“貓膩”。
而且,這種管理方式的實際效果也值得推敲。比如,學生在路上不戴頭盔進校時戴頭盔,有人查嗎?如果沒有,這不就又把安全管理變成形式主義了嗎?
事實上,教師非教學負擔沉重的問題,最近已經(jīng)引發(fā)了輿論關注,其中,就包括對各種不合理的“進校園”事務的爭議。在這方面,中辦、國辦也早于2019年印發(fā)工作意見,明確提出要統(tǒng)籌規(guī)范社會事務進校園,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
在此意義上,此次事件也提供了啟示:別再讓學校越俎代庖管交通了,切實給中小學教師減負,就要嚴格對“進校園”事務進行清單管理,學校也應拒絕這些不合理的任務進校園,才能營造更好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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