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學(xué)生倆月花15000元在文具店集卡 文具店老板以家長監(jiān)管不力為由只退800元
9月7日,社交媒體上一條視頻引發(fā)熱議。浙江省金華市的邵先生表示,上小學(xué)的孩子將存錢罐里的錢都拿去集游戲卡,2個月在文具店花了1.5萬元。
“存錢罐里總共加起來接近2萬元,保守估計小孩集游戲卡花了1.5萬。”邵先生稱,小孩在文具店購買的游戲卡10元1包,每包里有5張游戲卡,但只有2至3張能用,其余的只能當做廢卡扔掉,“文具店老板說我們監(jiān)管不力,只肯退800元”。
新湖南記者注意到,邵先生孩子購買的游戲卡是動漫主題“小馬寶莉”。該卡以“抽盲盒”的隨機模式銷售,按照價位分為10元的輝月包、5元的彩虹包、2元的趣影包共3種。
卡牌根據(jù)稀有程度會標注N、R、SR、SSR、SC等級別,稀有卡是集卡圈里的硬通貨、炫耀資本,部分集卡者為了得到稀有卡牌甚至整盒整盒地購買。二手交易平臺閑魚上,一張“小馬寶莉PR015拍立得、CCG評級”藏卡售價為6999元。
二手交易平臺閑魚上,一張“小馬寶莉PR015拍立得、CCG評級”藏卡售價為6999元。圖源:閑魚平臺
“我自己都原諒不了,教育太差了。”邵先生表示,小孩已認識到錯誤,找文具店老板退錢不是目的,只想教育小孩讓他意識到錯誤。
孩子年齡小、自控力差、容易盲目消費,他們拆卡、集卡產(chǎn)生的大額消費能否追回?
湖南省消保委第二屆律師團律師、湖南中奕律師事務(wù)所主任、高級合伙人易永鋒律師介紹,去年6月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印發(fā)的《盲盒經(jīng)營行為規(guī)范指引(試行)》明確“盲盒經(jīng)營者不得向未滿8周歲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周歲及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yīng)當依法確認已取得相關(guān)監(jiān)護人的同意”,結(ji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guī)定,盡管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yīng)的民事法律行為。
易永鋒認為,如果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該集卡的消費行為,那么小孩花費15000元的消費行為屬于部分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也就是說,小孩只能對于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yīng)的消費行為才具有相應(yīng)的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該小賣部老板只退800元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議小孩的家長,可以通過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委員會投訴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小孩的消費行為部分無效,要求小賣部退還至少6成至7成的集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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