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仔細(xì)回顧一下馬云與華爾街的交集,我們覺得阿里巴巴美國上市的道路可能也不平坦。美國的投資者一定還記得雅虎被奪走的支付寶[微博],還記得2009年馬云面對華爾街光明正大地堅持股東第三。畢竟,馬云信奉的是“客戶第一、員工第二、股東第三”。
許多對美股望而卻步的中國公司,不適應(yīng)的其實是美股市場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hù)和集體訴訟傳統(tǒng)。在2011年,馬云以VIE的由頭強(qiáng)行剝離支付寶,雖說是得到大股東雅虎的默認(rèn),但雅虎的小股東全都不知情。以美國人熱衷打官司的性格,誰知道雅虎的小股東和基金經(jīng)理會不會在阿里巴巴美國上市后再湊個熱鬧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馬云真的會做出如此選擇嗎?
再回顧阿里巴巴的融資史,也相當(dāng)霸氣。2005年,傍了洋土豪———雅虎拿了10億美金。可到了2011年,馬云直接把支付寶從上市公司剝離,整得中概股集體暴跌。2007年至2012年,阿里巴巴 業(yè)務(wù)板塊香港上市再退市。2007年上市的發(fā)行價高達(dá)每股13.5港幣,可2012年宣布退市時,回購價還是13.5港幣。期間也基本沒分紅。相當(dāng)于港股股民給了阿里巴巴5年期的190億港幣無息貸款。
面對這種信用記錄,美國股民還會有多大興趣給馬云開高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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