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難發(fā)生后,舊金山機場跑道被暫時封閉,一些原定在舊金山機場降落的航班改在加利福尼亞州其他機場降落,但是這些航班上旅客的行李,已經(jīng)通過聯(lián)運航班,提前抵達了舊金山機場。就在這些行李暫時堆放在舊金山機場的時候,美國聯(lián)合航空公司的一位顧客服務代表和他的未婚妻趁亂偷走了一些行李,并將其中的貴重衣物掉包,并帶出機場。據(jù)統(tǒng)計,被調(diào)包的衣物總價值約為5000美元。
這種趁火打劫的情況之所以會輕易發(fā)生,與美國機場對旅客行李管理制度的漏洞有關(guān);蛟S是出于“反恐”的需要,美國機場允許工作人員在不通知旅客的情況下,隨意打開旅客已經(jīng)通過安檢儀器的包。我在美國短短半個月的時間里,旅行包兩次在機場被打開。第一次,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先告訴我行李延誤,十多個小時后我終于收到行李時,發(fā)現(xiàn)他們把我的行包鎖撬了,在包里放了一把小鎖以示補償,但沒有一個字的解釋。第二次,包里放了一張小紙,說是根據(jù)我們公司的規(guī)定,已經(jīng)打開過你的包進行了檢查。
這與中國機場形成鮮明對比。在我曾到過的幾十個中國機場里,登機口常常響起這樣的廣播“某某旅客,您的行李需要開箱檢查,請到安全檢查處”,然后安檢人員當著旅客的面開箱。比如成都雙流機場,會公示需要當面開箱的旅客姓名。
當我以中國的慣例向美聯(lián)航工作人員論理,乃至舉起“人權(quán)”大旗爭辯為何不征得我的同意就開包的時候,回應只是一句話:“這就是美國的規(guī)定。”
現(xiàn)在回想起來,我的處境還不算太糟,至少沒有丟東西。在美國曾聽華人朋友說過,機場安檢人員有時會故意打開中國人的包拿走昂貴的物品,比如剛在奧特萊斯買的LV、Coach之類的包包或化妝品之類,他們知道中國人到了美國就要瘋狂購物。中國游客人生地不熟,語言不通,也不知道怎么找廉價的律師打官司,還要趕行程,又沒有東西被機場人員偷走的直接證據(jù),往往就認倒霉了。我剛聽到這個段子時將信將疑,結(jié)果在舊金山傍晚的街頭,真的遇到了五六個中國人站成一圈,焦急地討論托運行李里的東西少了,該怎么辦,他們幾個小時之后就要飛往別的地方了。
美國航空公司或機場安檢人員擁有未經(jīng)旅客允許就開箱的特權(quán),而且據(jù)我所知,并沒有至少兩人一起打開一件行李并簽名的規(guī)定,導致旅客的財產(chǎn)安全堪憂。
此外,在美國乘飛機,行李和人往往不在同一班飛機上。乘客和所托運的行李,在抵達機場的時間和具體地點上往往有差距,這就增加了行李在機場離開主人的時間,客觀上增加了機場工作人員犯罪的可能性。在舊金山機場,我乘坐的飛機抵達一號航站樓,行李竟然是在三號航站樓取。在好幾個小時的旅途勞頓之后,我不得不拿著手提行李長途跋涉,邊走邊問去拿托運的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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