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杜蕾)日前,針對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圍繞我國防軍工領域實施情報竊密活動,省國家安全機關開展了代號“掃雷”的專項行動,一舉抓獲四名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員。7月14日,四川省國家安全機關近十年來首次公開披露了破獲的間諜案。
據(jù)四川省國家安全機關相關負責人介紹,這四人從業(yè)于同一家國防軍工單位,互不相識,卻分別被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發(fā)展運用。這些犯罪嫌疑人均涉嫌利用工作便利,竊取、刺探、非法向境外提供所在單位高新武器研發(fā)、測試、生產、列裝部隊等涉密情報信息,并通過自身人脈關系,為境外間諜人員物色、推薦國防軍工領域易被引誘利用的科研人員。這些行為對國家利益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四川省國家安全機關此次“掃雷”行動及時清除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策反安插在國防軍工領域的多名“釘子”,消除了重大危害。
國家安全機關提醒廣大民眾:別有用心的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瞄準的,不僅僅是國防軍工單位的核心技術人員,任何外圍人員乃至每一個公民都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利用。隨著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國防軍工事業(yè)不斷發(fā)展,特別是部分高新武器的曝光,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針對我高新武器研制、生產的國防軍工單位開展間諜和破壞活動已經(jīng)成為常態(tài)。公民應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增強法制意識,特別是涉密人員網(wǎng)上求職要當心,切莫泄露曾經(jīng)工作單位相關信息,對于親戚朋友提出的幫忙請求,切莫麻痹大意,成為“叛國”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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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斗撮g諜法》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揭秘
兼職、求職、親情
他們這樣掉進“間諜”人生
□本報記者 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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