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生追求已婚女老師遭拒 網(wǎng)上發(fā)文稱被“玩弄”——來源:金羊網(wǎng)-新快報
俗話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師生情誼應該是這個世界最美好的感情之一。中專老師玲玲萬萬沒想到,她和學生相處竟惹得一身騷,最后不得不與學生對簿公堂。
玲玲說,2005年跳槽后,她仍和以前的學生保持亦師亦友的關(guān)系,其中就包括小剛。小剛比她整整小了10歲,得知這孩子在外實習不順,玲玲主動關(guān)心和鼓勵他。可是,不久后,她發(fā)現(xiàn)小剛竟然做出了超越友誼的舉動。比如,會給她發(fā)送曖昧的短信。
已婚的玲玲不能接受這樣的感情,試圖拉開距離,不料小剛卻糾纏不休。玲玲說,小剛不僅追求她,而且在遭到拒絕后,還發(fā)送更多信息給她,甚至不斷發(fā)信息侮辱她的家人。更過分的是,小剛在QQ空間公開發(fā)布了一篇名為“我和玲玲的愛恨情仇”的文章,文中公開了玲玲的照片等個人信息,炮轟她是一個玩弄感情的女人,自稱飽受玲玲的“誘惑”、“玩弄”、“欺騙”和“傷害”。
更奇葩的是,小剛還故意將玲玲的大量同事加為好友,專門復制該文發(fā)送給其同事。這些年來,玲玲的工作生活失去了安寧,精神受到嚴重打擊,無奈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小剛刪除侵權(quán)文章、停止侵害,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以及公證費4800元。
順便說一下,此時的小剛已經(jīng)是27歲的成年人。面對指控,他大喊冤屈。他說,玲玲夫妻綁架和故意傷害他,導致他牙齒脫落、手指及全身受傷。他受傷后,對方不積極賠償,反而派人毆打、恐嚇他,嚴重影響他的工作和生活。文章內(nèi)容完全屬實,并無夸大、誹謗。對此,玲玲反駁說,小剛受傷是共同前往派出所的過程中發(fā)生爭執(zhí),雙方拉扯所致,純屬意外。
法院一審支持了玲玲的訴求。小剛不服上訴,并且揚言要將此事在更大范圍內(nèi)進行曝光。但法院二審不僅繼續(xù)判玲玲勝訴,還勸小剛做事不可偏激。
地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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