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樂山市建立了對采購文件的五級審核制度,具體做法是:
第一級為相互審:指定一人對另一人編制的采購文件的全部內(nèi)容進行審核,包括:與采購人提供的采購需求、評審細則等實體內(nèi)容是否一致;有無明顯的限制性、傾向性條款;用語是否規(guī)范、要素是否完整;相關采購政策落實情況等。
第二級為科長審:相關業(yè)務科長共同對采購文件進行審核,主要審查采購文件的規(guī)范性與合法性,以及關鍵內(nèi)容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制度的強制性規(guī)定等。
第三級為領導審:由分管領導對采購文件進行全面把關。
第四級為會議審:對市級重大項目的采購文件提交至主任辦公會審核,重點審查重要條款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規(guī)定,爭議事項是否合理合法,并形成建議、請示送采購人或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第五級為專家審:對部分疑難項目或?qū)I(yè)性強的項目,邀請行業(yè)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共同審核采購文件,提出審核結論和建議,并及時將專家意見反饋給采購人。通過建立采購文件五級審核制度,各級采購文件編制和審核人員的責任心得到進一步增強,采購文件的編制質(zhì)量也得到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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