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胡笑紅)本報連續(xù)揭露“美國大杏仁”并非杏仁實為扁桃仁(俗名“巴旦木”)引發(fā)了法律界人士的強烈關注,盡管上周五美國AlmondBoardofCalifornia(原“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下簡稱ABC)公開承認并表示在中國市場的“美國大杏仁”(Almonds)將還原其真名——“巴旦木”,然而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經銷“美國扁桃仁”的商家沃爾瑪方面仍堅稱其銷售的“美國大杏仁”就是“杏仁”。
律師發(fā)起公益訴訟
本報11月20日 揭露“美國大杏仁”的虛假身份后,就有律師發(fā)起了一場公益訴訟。北京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甘清洪于11月22日向深圳羅湖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欺詐,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給付雙倍賠償賠償人民幣54元。此前,甘清洪在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購買了實為扁桃仁的“鹽焗帶殼杏仁”和“鹽焗杏仁”各一包,兩包產品的配料主料介紹均為杏仁(Almond)。
沃爾瑪矢口否認
昨天下午,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據甘清洪介紹,庭審中,被告沃爾瑪代理律師就事實問題作出了答辯,其矢口否認其銷售的產品屬于“扁桃仁”,堅持認為是“杏仁”。
對于上述問題,甘清洪表示,他在向法庭提交起訴狀的同時,提交了一份《司法鑒定申請書》,要求法院依法指定鑒定機構對被告所銷售的產品物種類別進行司法鑒定。
法院未當庭宣判
“‘美國大杏仁’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已為公眾所周知,ABC也早已發(fā)布消息對該事實予以公開承認”,甘清洪告訴記者,主審法官已明確表示,如被告銷售的產品最終被鑒定為“扁桃仁”而非“杏仁”,卻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注為“杏仁”,依法應當承擔雙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但根據有關規(guī)定,民事案件的一審裁決期限為三個月,但鑒定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本案具體裁決時間由法院決定。
沃爾瑪中國公司有關負責人昨天接受記者采訪表示:“由于此案還在法律過程當中,公司不宜發(fā)表過多的評論”,并強調沃爾瑪對所有供應商的資質都有非常嚴格的審查流程,供應商提供的商品都應該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才能進場銷售。
(責任編輯:王思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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