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圳市城管協管員龔波與攤販趙某強發(fā)生沖突被刺身亡,其所在的城管外包公司為其申報“革命烈士”稱號,警方介入后發(fā)現,龔波竟是帶有黑社會犯罪性質團伙的骨干,長期借城管之名向管轄區(qū)內的商販收取“保護費”。此事牽出了深圳市備受爭議的城管外包模式。城管究竟可不可以外包?這一模式是應該細化完善還是完全叫停?《法制日報》記者趕赴深圳進行了調查。
半個多月前,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警方打掉一個長期以街道執(zhí)法隊協管員身份大肆敲詐勒索商販的涉黑團伙,該團伙22名成員被依法批準逮捕。
在此之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去年發(fā)生的一起刑事案件下達判決。案件被告人為一名燒烤攤主,因與南山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粵海街道執(zhí)法隊協管員發(fā)生沖突刺死一人,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當地媒體于南山警方新聞發(fā)布會后披露內幕:被刺死的協管員恰恰是警方打掉涉黑團伙的一名骨干成員,其“工作業(yè)績”被渲染后竟被申報烈士稱號。由此,國內眾多媒體紛紛關注涉黑團伙承包城管業(yè)務收取保護費真相,致使深圳多年來試行的“城管外包”制度旋即成為輿論質疑的焦點。
西鄉(xiāng)街道
“城管外包”參照國內外做法
8月9日中午,天氣悶熱,路上行人汗流浹背。
記者走出深圳寶安機場后,乘地鐵趕赴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辦事處采訪。
記者將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作為采訪第一對象,源于它是深圳“城管外包”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早在2007年11月,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街道調研、借鑒新加坡、上海、杭州等國外和內地城管執(zhí)法中的諸多做法,啟動了以“物管進城管”為主要內容的“花園街區(qū)”改革嘗試。5個月后,深圳市政府在西鄉(xiāng)街道召開“全市街道綜合執(zhí)法工作現場會”,總結推廣西鄉(xiāng)街道經驗。
抵達西鄉(xiāng)街道辦后,因距下午上班時間尚早,記者看到西鄉(xiāng)街道辦馬路對面的住宅小區(qū)門口有一婦女挑擔賣水果,便走上前與她攀談城管話題。
“我們這是本錢最小最小的生意了,被人家沒收了也不值多少錢!
48歲的女攤販頭發(fā)已經花白,她用穿著拖鞋的右腳踢了踢近前地上擺有鮮桃的小紙箱,指著倒扣在大竹筐上擺著的桂圓說,“有兩次被他們砸了攤子,水果踩爛,東西全沒收”。
“他們是誰?”
“那些城管唄!
“這是什么時候發(fā)生的事?”
“五六年前啦,現在不這樣干了!
“現在怎么干?”
“就是讓你走開,勸你不要在哪里哪里賣,我走開就是啦!
說起18歲從廣東河源來深圳30年討生活,現在供養(yǎng)3個孩子上學,尤其提到大學放假的兒子前一天幫她賣水果,奔波一天才掙下73元,兒子因心疼母親而拒吃午飯,這位母親眼圈紅了。
“我和老公沒有文化,就為孩子不要像我們這樣,再難,我也要掙錢供他們讀書。”更多的眼淚從她黝黑的臉頰上淌下。
下午上班時間到了,記者走進西鄉(xiāng)街道辦大院聯系采訪。
一位在外開會的宣傳科負責人通過電話告訴記者:由于媒體近日頻頻報道深圳一涉黑團伙承包城管業(yè)務收取保護費一事,西鄉(xiāng)街道在關注事態(tài)動向的同時,查找自己是否存在相同問題,也在反思相關制度在執(zhí)行中是否存在漏洞。
這位負責人婉拒記者采訪,理由是:深圳市政府正在重新審視“城管外包”制度,此時正處在“敏感時期”,不便向記者介紹。他說,“你可以上網去查閱資料,很詳細”。
記者上網查詢獲悉,西鄉(xiāng)試行“物管進城管”制度的出發(fā)點在于以“公共服務民營化、社會管理多元化”為指導思想,通過簽約外包、“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環(huán)境美化的文明街道和社區(qū)。
受害商販
最恨“執(zhí)法者”打砸勒索財物
“你不要問我名字,也不要提我賣什么,我可以跟你講。”
8月9日入夜時分,在南山區(qū)粵海街道辦附近的南商路段上,一位25歲的廣東潮州小伙子站在他的板車旁,在記者采訪他時提出這樣的請求。
南山警方于6月4日深夜在附近一家酒樓一舉擒獲以街道執(zhí)法隊協管員身份在這一帶為非作歹的涉黑團伙成員時,這個小伙子站在酒樓外目睹了一些情景,他告訴記者,他給這伙人中的某些人“上供”5次,得以保全遇到查處時不被砸攤沒收。
“他們拿著棍子,趕你走,掀攤子,砸攤子,東西落地還要用腳踢,罵你不好好聽話。”小伙子告訴記者,眼看警察把這伙人一個個逮走,他心里挺高興的。
“活該。”小伙子恨恨地說。
一位年近60歲的商鋪老板告訴記者,如果不是那伙人逼出人命案,誰曉得他們以政府名義干的那些壞事到猴年馬月才會敗露,“我急了也要拼他兩刀”。
這位老板所說的“逼出人命案”,是指去年9月9日深夜發(fā)生在這一帶的趙姓燒烤攤主刺死街道執(zhí)法隊協管員龔波的刑事案件。當地媒體描述案發(fā)情景稱:龔波等人駕駛標有“南山城管”字樣的電動車對趙某的燒烤攤檔進行清理,將燒烤攤掀翻,雙方因此發(fā)生爭執(zhí),趙某用刀刺死龔波。
記者在粵海街道的南商路、興南路、華明路、龍城路、登良路等幾條商鋪云集的街上,連續(xù)兩天早晚時分采訪流動攤販、商鋪老板、飯館伙計。許多商販熟悉那個叫龔波的“執(zhí)法者”,這名死者在他們的腦海中留有如此印象:
“他個兒高,兇得很!
“怕他,他罵人最厲害,不敢跟他動手!
“他領的那伙人太不像話,像土匪一樣。”
“他趕人家賣包子的走,人家買兩包‘好日子’香煙給他,他不要,點名要‘芙蓉王’。一包芙蓉王24塊,賣包子的說他一天也掙不到百十元啊!
據南山警方新聞發(fā)布會披露:打掉長期以街道執(zhí)法隊協管員身份大肆敲詐勒索商販的涉黑團伙后,警方核實該犯罪組織實施的刑事案件25宗,其中包括6起故意傷害案,9起尋釁滋事案,7起敲詐勒索案,1起聚眾斗毆案,1起非法持有 案。
引起記者注意的是,盡管南山警方向群眾廣為告知對該團伙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但警方猜測有很多受害者依然保持沉默。
記者就此向多名商販詢問,眾多回答可概括為一個字——“怕”。
“他們那么多人,判幾年出來,誰保護我們?”
“以前不是沒有人告過他們,多久都沒人理睬,要有人再通風報信,那你就死定啦!
“大家都是小買賣,出門在外,能忍就忍,忍不了就拼命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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