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歡迎來到川北在線
微信
騰訊微博
新浪微博
15元外賣與照片不符起訴獲賠500元 食物與圖片不符這病,早該整治了!
時間:2024-10-10 17:02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15元外賣與照片不符起訴獲賠500元 食物與圖片不符這病,早該整治了!
 
  重慶市江津區(qū)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了一起因外賣實物與宣傳照片不符而引發(fā)的餐飲服務合同糾紛案,認定燒烤店存在欺詐行為,判決賠償消費者500元。
 
  收到餐食后,小潘發(fā)現(xiàn)原本應是“主角”的魚香肉絲,在這份餐食中卻成了“配角”。菜品內容雖多了兩個菜花和一根香腸,但這些額外的食材幾乎占據了整個菜品的大部分位置,魚香肉絲卻沒有多少,這與下單時商家展示的圖片嚴重不符。

  商家展示的魚香肉絲。

  江津區(qū)法院審理認為,小潘通過網絡平臺在某燒烤店點餐,雙方已形成合法有效的餐飲服務合同。小潘點餐時,收到的魚香肉絲與商家在平臺上展示的照片存在顯著差異,且其中混雜占比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費者對該菜品的認知,故認定該燒烤店存在欺詐行為。

  小潘實際拿到的魚香肉絲。江津區(qū)法院供圖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據此,法院判決該燒烤店應向小潘支付三倍賠償,因賠償金額不足500元,故認定為500元。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dstuf.com/

川北在線-川北全搜索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注明"來源:XXX(非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②本站所載之信息僅為網民提供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其真實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負責,本站信息接受廣大網民的監(jiān)督、投訴、批評。
③本站轉載純粹出于為網民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創(chuàng)、不存儲視頻,所有視頻均分享自其他視頻分享網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權問題,請與本網聯(lián)系,我站將及時進行刪除處理。



合作媒體
金寵物 綠植迷 女邦網 IT人
法律顧問:ITLAW-莊毅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