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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跨年演唱會被曝強退門票 出票情況混亂復(fù)雜引不滿
時間:2023-12-29 14:58   來源:齊魯壹點   責(zé)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陳奕迅跨年演唱會被曝強退門票 出票情況混亂復(fù)雜引不滿
 
  歌手在一個城市連開多場演唱會,忠實歌迷想連看幾場,行不行?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7日,歌手陳奕迅將在廣州連開十場演唱會,與歌迷們一起跨年。不少歌迷為了能夠親眼見到心中的偶像,都提前在票務(wù)平臺上搶購了門票。
 
  不過最近,有歌迷反映說,自己買了不同日期的演唱會門票,其中一天的票被強制退款。
 
  歌迷遭遇“強退票”
 
  公開信息顯示,此次陳奕迅“FEAR and DREAMS”世界巡回演唱會廣州站將于2023年12月29、30、31日和2024年1月5、6、7日舉辦,共計演出6場,主辦方為藝能制作(廣州)文化有限公司。
 

 
  圖為陳奕迅演唱會的宣傳海報,廣州共有6場演出
 
  12月25日,多位歌迷在微博發(fā)文,表示在臨近演出前收到了來自票務(wù)平臺的退票短信,內(nèi)容顯示退票原因是“涉及同一觀演人在多個購票平臺重復(fù)購買同場次門票”,“根據(jù)購票規(guī)則須對此重復(fù)購票訂單做退票處理”,因此訂單自動作廢。其中不少歌迷均表示,自己購買的兩張(或多張)票是廣州站演唱會六天中的不同日期場次,“沒有同時購買同一天票的情況”。
 
  26日,又有許多新的歌迷發(fā)帖稱收到了退票短信,目前購買了演唱會多場次門票的歌迷均遭到了平臺對日期靠后場次的強制退票。
 

 
  據(jù)廣東臺民生頻道《DV現(xiàn)場》報道,歌迷徐小姐表示,“在大麥APP買了12月31日跨年那一場的廣州陳奕迅的演唱會門票,貓眼上面撿漏了兩張1月7日的,我覺得是沒有問題的”。
 
  沒想到就在演唱會開唱前幾天,她收到了一條退票信息,稱她在多個平臺購買了同場次的門票,要做退票處理。
 
  這樣的情況并不是個案。吳先生告訴廣東臺民生頻道記者,他加入了一個陳奕迅廣州場的維權(quán)群群內(nèi)就有九十九個人,都是因為買了不同日期的門票而被強制退票的,其中,大部分歌迷還是從其他城市趕來,早早就訂好了機票和酒店。
 
  而據(jù)報道,上述演唱會的出票情況相當混亂復(fù)雜。有部分消費者遇到的情況是買了兩個不同日期的演唱會門票,被強制退票了其中一天的,還有的消費者只買到一天的門票可是也收到了被強制退票的短信,更奇怪的是還有部分消費者買了兩個不同日期的演唱會門票,但是兩張門票都收到了。涉及被退票的日期、門票檔位也沒有規(guī)律,有的是更早一天被退票,有的是更晚一天,從最貴的看臺票到便宜的普通區(qū)都有被退的。如何界定“同場次”
 
  在歌迷圈內(nèi),打卡歌手每一場次演唱會的行為并不少見,此次臨近演出前的突然退票給許多歌迷造成了一定困擾。
 
  在購票平臺上發(fā)布的票務(wù)須知中,寫明的是“請勿使用同一觀演人身份證件信息在多個官方購票平臺購買同場次門票,若使用同一觀演人證件信息在多個官方購票平臺購買同場次門票,由此出現(xiàn)重復(fù)訂單無效、強制退票、收取退票手續(xù)費、過期不可退票和無法入場等情況,由購票人及觀演人自行承擔(dān)損失。”
 
  這一點很好理解,也就是一個證件一個演出場次只能買一張門票。
 

 
  目前的關(guān)鍵爭議點在于,在不同平臺上購買了陳奕迅不同日期的演唱會門票,是否算同場次呢?
 
  據(jù)報道,11月15日演出項目開票后,歌迷梁女士在貓眼購買了12月31日的門票,顯示購票成功,為能多看幾場演出,梁女士還委托朋友幫忙于其他平臺購買了12月30日的演出,而現(xiàn)在演出開場在即,30日演出的門票已順利出票了,但貓眼客服卻于23日聯(lián)系梁女士,告知她存在“同一身份證信息購買同一演出場次,無法正常出票。”
 
  梁女士聯(lián)系了貓眼的客服,最初客服給出的解釋也令人迷惑,客服表示:“陳奕迅演唱會的票,六場當中咱們已經(jīng)有過一場了,如果說再買一場的話,就沒辦法再次觀演了。”
 
  另據(jù)界面新聞報道,針對此次強制退票事件集中在“同場次”界定上的爭議,大麥、貓眼兩家票務(wù)平臺客服均表示“不同演出的具體規(guī)定不同”。其中,大麥平臺客服表示陳奕迅巡回演唱會即將舉行的廣州站和廈門站都限定“同場次”為“在同一城市中進行的這場演出”,即廣州站中六天演出均為“同場次”。
 
  貓眼平臺客服則表示,陳奕迅巡回演唱會中的廈門站暫未對“同場次”包含“同一城市不同日期的每場演出”進行限定。但在兩個平臺購票頁面詳情內(nèi)容中,均未找到關(guān)于“同場次”具體含義的相關(guān)說明。
 
  有律師表示,這個事件中同一場次有兩種不同解釋,按照法律來說,應(yīng)該推定對商家不利的解釋。消費者購買的不同天數(shù)的演唱會門票,應(yīng)理解為不同場次的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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