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改革新政
“我是廣元劍閣人農村戶口,現(xiàn)在結婚了,戶口在成都郫縣,還可以遷回廣元嗎?”昨日下午,市民王女士聯(lián)系到廣元晚報記者稱,她昨天下午在網(wǎng)上看見,四川改革戶籍制度,放寬落戶條件,租房住也可以落戶城市,她與她丈夫的戶口是否也可以遷回廣元并轉為城鎮(zhèn)戶口。
對此,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已放寬落戶政策,如果王女士在廣元有住房和固定收入,以及有在廣元居住一年的暫住證等基本條件,就可辦理遷戶。”
滿足基本條件
可申請轉為城鎮(zhèn)居民
7月30日,省公安廳已制訂出臺了《關于服務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改進戶政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并全面啟動了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在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中,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區(qū)外,將全面放開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鎮(zhèn)落戶限制條件,吸引和鼓勵農業(yè)轉移人口落戶城鎮(zhèn),并將推動流動人口管理立法,推行居住證制度。
廣元市公安局一黎姓工作人員介紹,“根據(jù)省公安廳出臺的相關政策,目前,我市的農村居民只要本人在城鎮(zhèn)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以及具有一定的收入來源,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親屬,就可以在當?shù)厣暾埖怯洺擎?zhèn)居民戶口,轉為城鎮(zhèn)居民。”
戶籍改革
主要針對農村居民
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主要針對的是所有的農村居民,尤其是已脫離農業(yè)生產(chǎn)的農村居民、失地的農村居民、農村居民集中居住地的居民這三類重點群體,作為率先轉戶的主要對象,鼓勵農村居民入戶城鎮(zhèn),轉移為城鎮(zhèn)居民。
據(jù)了解,省公安廳下一步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目前,四川省只有成都實行了居住證制度,我市暫時沒有實行該制度。”黎姓工作人員表示,居住證能夠保障流動人口合法權益,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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