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夏某讓卿某寫下保證書,第二天起“不再和蔣某有男女關系,切斷一切關系和來往”,并要求卿某讓蔣某寫下同樣的保證書。
她往“小三”身上點了火
5月29日,卿某把蔣某寫的保證書帶回家后,夏某認為對方寫得很不“誠懇”,因為在蔣某的保證書里,她不承認和卿某老公有不正當男女關系。
當晚,夏某把氣撒在了丈夫身上,又讓他寫了第二份保證書。
5月31日晚,夏某再次把蔣某約出來,說不想把事情搞大,只要她好好寫一份跟卿某斷絕關系的保證書,這件事就算了。
然而蔣某的態(tài)度異常強硬,還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這件事你老公也有責任”。大吵了一架后,雙方不歡而散。
6月1日上午,夏某在膠帶廠車間遇到蔣某后,越看越火,萌生了“同歸于盡”的想法。她找來一個空飲料瓶,裝了大半瓶用來清洗生產機器的易燃易爆化學品醋酸乙酯。
當晚,夏某拿著這瓶“飲料”約蔣某在百世匯通快遞公司附近見面。
“如果你真心喜歡卿某,我可以跟他離婚,成全你們。”夏某試探道
“我不會跟自己的老公離婚,跟你丈夫在一起就是為了好玩。”夏某說,蔣某賭氣的話再次點燃了她的怒火,她打開“飲料”朝對方身上潑去,接著又掏出打火機點燃。
事發(fā)后,卿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表示,他跟蔣某沒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那天恰好在夜市邊碰到,作為同事就坐下來聊了聊,沒想到老婆吃醋后惹出這么大的事。”
夏某是主動投案的,并承認了縱火的事實。她居然說:“沒有燒死已經很好了,誰讓她要破壞我的家庭,她活該……”。
目前,夏某已被義烏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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