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40歲的梅某在四川南部縣老家因借摩托車發(fā)生爭執(zhí)將朋友捅傷后逃至成都,卻沒料到警方已在網上對他進行追逃。昨日上午,梅某前往成都交警二分局辦證服務大廳處理“電子眼”罰單。車管民警輸入梅某信息比對時,系統(tǒng)提示其為刑拘在逃人員。
民警“穩(wěn)住”梅某后通知了同事,兩名民警將梅某帶至詢問室。
目前,梅某已被依法刑拘,并將其移交至南部縣當?shù)嘏沙鏊。(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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