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通退通簽,即旅客退票和改簽由原來的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僅能在購票地車站或票面乘車站辦理,改為在票面指定的開車時間前,可到任意一個車站辦理。
梯次退票方案,就是指票面乘車站開車前48小時以上的,退票時收取票價5%的退票費;開車前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10%的退票費;開車前不足24小時的,退票時收取票價20%退票費。
通簽通退無疑是便民之舉,而對于梯次退票方案卻是質(zhì)疑的聲音占據(jù)著主流。不少人認為這是“變相漲退票費”,也有人認為面對火車票相對緊張的現(xiàn)狀,很多旅客都有“占坑”心理,這樣的退票方案觸及了大眾的利益,是霸王條款。但筆者認為,這樣的觀點并不客觀公正。我國鐵路運輸整體上呈現(xiàn)運力不足,高峰時期更是一票難求。再看看退票的時間分布:開車前24小時內(nèi)退票比例為73.5%,24小時至48小時的比例為11.7%,48小時退票的比例為14.8%。在開車前24小時內(nèi)退票如此集中,無疑給車票周轉(zhuǎn)和大眾的二次購票造成很大的困難,也造成鐵路運力資源的浪費。正是由于鐵路運力不足大家才習慣于通過多途徑預(yù)訂不同時間和車次、席別的車票,而對退票則覺得什么時候都是一樣的,就習慣性的拖延到了火車開車前。就個人的利益來看,這樣做沒有什么不妥,但對于公共利益來說這樣做無疑給車票的二次發(fā)售帶來巨大的難度,也加劇了火車票一票難求的現(xiàn)象。鐵路局新的退票政策目的是通過經(jīng)濟手段來引導(dǎo)大眾提前規(guī)劃好自己的行程,增強購票的計劃性,從而不占用多余的公共資源,在自己能安心出行的情況下,讓更多人能盡早買到票,將鐵路運力發(fā)揮到最大,也讓有限的火車票能發(fā)揮出最大的社會效益。
當然,鐵路局的政策是為了引導(dǎo)公眾理性購票,對于社會整體而言是便民、利民之舉,需要我們的支持與理解。而要使二次購票時間更充裕,讓鐵路運力最大化則需要大眾不僅僅考慮個人利益,而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思考,真正做到出行前提前規(guī)劃,科學(xué)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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