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窗廣告新花樣該停止了
時間:2024-01-09 22:20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近日,“萬物皆XX”成了一個新的熱梗,原因是越來越多網友發(fā)現,互聯(lián)網上出現大大小小的“傳送門”,手機無論打開哪個軟件,只要有輕微晃動,立刻跳轉到了第三方購物軟件,除了“搖一搖”,還出現了“扭一扭”“手機前傾”跳轉等新花樣,這些層出不窮的“新花招”,剝奪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的同時也有悖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guī),給用戶個人數據安全帶來極大潛在隱患,涉嫌侵犯用戶隱私,,引起激烈討論。這些“綁架式”廣告在“搖一搖”開屏廣告無孔不入“霸屏”的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是舉報途徑單一,有效監(jiān)管費力。由于使用基數大,覆蓋范圍廣,相關部門在監(jiān)管開屏廣告過程中,過于依賴用戶舉報這一途徑,各個APP舉報途徑設置不透明,流程繁瑣,導致大多數用戶并不清楚舉報方式,廣大用戶投訴無門。再加上一些廣告活動關系復雜,層層嵌套,許多被舉報廣告源頭難找,相關部門執(zhí)行有效監(jiān)管費力,較難取得成效。

二是互聯(lián)網企業(yè)推脫管理責任。如今,廣告投放已成為手機App流量變現的主要方式。據央視財經此前報道,某些手機App開屏彈窗廣告帶來的收入,可高達其總廣告收入的80%。這也是App頻繁推送、亂跳轉、無法關閉廣告的原因。提供廣告服務的互聯(lián)網企業(yè)是商家同用戶之間的聯(lián)系紐帶,本應該擔起主體責任,承擔審核義務,保護用戶權利,現如今廣告卻同APP功能深度綁定,無孔不入。
三是商家惡意競爭,過度依賴營銷。近些年我們發(fā)現各個商家在聯(lián)名、代言、包裝等營銷手段上卷起來了,你找“頂流”代言,我跟“大IP”聯(lián)名,競爭意識的偏差必然導致商家不在商品質量上下功夫,而在廣告形式上出新招。廣告商家如此設置,是因為利益驅使,但卻違背了最基本的商業(yè)道德,逾越了誠信經營和依法運作的底線。商家明知道這樣的行為會讓消費者反感,卻仍然我行我素,實在令人不齒。再者,以用戶反感為代價賺取流量,無異于自掘墳墓。
然而,無論如何,對于這種刺痛消費者神經的手機“搖一搖”開屏廣告,必須來一場精準打擊,讓其欲“霸”不能。一是國家機關一方面要嚴肅要求,明確制止。工信部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重點就包括了不得頻繁彈窗干擾用戶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熱力圖”、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fā)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另一方面加強監(jiān)管,嚴厲打擊。對出現“陽奉陰違”或違規(guī)行為的,依法采取責令限期整改、向社會公告、組織下架等措施,嚴肅問責查處。二是互聯(lián)網廣告承載企業(yè)也當自覺擔起主體責任,履行管理義務。劃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影響用戶關閉彈窗的紅線,接受社會監(jiān)督,設置醒目舉報入口,暢通投訴渠道,將用戶權利還給用戶手中。并且手機系統(tǒng)運營商在應當積極采取措施,嚴格權限管理,提醒用戶進行自主權限管理,在用戶與APP中設置一道警戒線。手機用戶也要提升維權意識,自己繃緊“安全弦”,通過工信部或者網信辦的投訴渠道,及時維權。三是商家也要樹立正確競爭意識,維護企業(yè)形象。在制作和投放類似廣告時,應當遵守相關規(guī)定,尊重用戶的體驗感。不可誤導消費者、剝奪消費者自主選擇權,明白誠信才是最好的流量,“投機取巧”獲取利益的營銷方式,終歸不是長久之計,機關算盡騙取用戶點擊無異于飲鴆止渴,彈窗廣告“新花樣”該停止了。(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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