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員燙傷“上帝”是公然挑戰(zhàn)消費者權益的底線
時間:2015-08-27 09:56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8月24日晚,浙江省溫州市第一橋“火鍋先生”店一服務員,因不滿顧客林女士發(fā)微博投訴自己不及時加湯,從林女士身后兜頭澆下一盆開水,致其嚴重燙傷。據悉,林女士全身皮膚“42%熱液燙傷”,目前在重癥監(jiān)護室接受治療。施暴者朱某未滿18歲,已被警方控制。(8月26日 北京青年報)
在中國,"顧客就是上帝"似乎是一句隨處可見的口號,但在這句貌似舶來品的短語中,"上帝"一詞其實并沒有特別對應的翻譯。通常西方并不會用上帝這個詞來表示對顧客的尊重,往往代之以"顧客優(yōu)先""顧客總是對的,或者“顧客就是國王”來對顧客加以尊重,在“顧客就是上帝”思路的引領下,服務行業(yè)越來越規(guī)范、越來越人性化。然而該案的發(fā)生,著實讓人大吃一驚,向來被服務行業(yè)尊稱為“上帝”的消費者居然被服務員給傷了,而且傷害手段殘忍至極,用高溫鍋底從頭淋下,直接導致“上帝”被送往重癥監(jiān)護室。筆者在這里不禁要問,在服務行業(yè)日夜追求行業(yè)水準的今天,為什么還會出現這等悲?是服務行業(yè)職業(yè)道德的缺失?還是打人者對法律的無知?
消費者的權利理應受到保護。顧客總是對的"體現的是一種把顧客至于工作中心。消費者有權利給商家的服務提出質疑和整改意見。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消費者給服務員提出意見,只要提出的意見是在合理合法的角度上,服務員就應該滿足消費者提出的意見和要求。如果就因消費者對商家的服務不滿意,而遭受商家服務員的非法侵害,此等惡行居王法何在?讓消費者權益何存?
消費者權益不容侵犯。曾轟動一時的美國麥當勞燙傷消費者一案,法院就讓商家賠償消費者64萬美元,這足以讓世人看到國外對消費者權益法律的重視程度。而在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今天,“顧客是上帝”更不應該成為一句空話。我們在嚴懲該案兇手的同時,一方面要譴責該商家服務員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的缺失,另一方面應該讓同行服務業(yè)應以此案為戒,在今后招聘員工、試用員工時得因人選拔,以德試用,并加強員工對服務意識與職業(yè)道德的培訓考核。最后,政府部門也應該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唯有如此,才能還消費者一個安全和諧的消費環(huán)境,也能給市場經濟建設帶來一個和諧穩(wěn)定的市場環(huán)境。文: 朱仲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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