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微博)訊 昨天,人社部就《勞務派遣若干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規(guī)定提出用工單位在輔助性崗位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用工總量的10%。同時,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發(fā)生工傷的,用工單位不僅要協(xié)助調查處理,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臨時工”三個字已經成為2013年的網絡熱點言辭之一,“臨時工”的“使用”似乎形成了一種習慣,打人的城管是“臨時工”,撞人的汽車司機是“臨時工”,政府部門有問題的公務員經查也是“臨時工”……現在,連大發(fā)厥詞的“清華客座教授”也是假冒的,經查證“戶口”也是臨時的,有網友甚至調侃“2013年,臨時工很忙”。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行政執(zhí)法機關為什么熱衷雇傭臨時工?原因除了節(jié)約成本,彌補行政人員編制不足以外,更重要的是,臨時工不占“在編名額”,工資基數、內部福利等都與正式工不同,甚至在危機公關時可做“替罪羊”使用。臨時工的相關待遇、福利得不到保證,甚至隨時都可能被“背黑鍋”。同時,許多聰明的領導就會招臨時工,特別是可以通過亂收費亂罰款來彌補經費不足的單位或者財大氣粗的單位,更是樂于招收臨時工。因為臨時工相較于正式工來說比較聽話,又容易辭退,而且讓正式工省了大量的工作,風險又可以讓臨時工擔當。而且“聘臨單位”都非常樂意向臨時工壓擔子,不管是工作量和工作難度,都非常富有“挑戰(zhàn)性”。而待遇方面,和正式工相比,則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除非和單位關鍵領導有特殊關系,不然臨時工們永遠也別想轉正。當下這樣的政治體制、人事機制讓許多單位樂于請臨時工,善于請臨時工。
人社部就《勞務派遣若干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聘請臨時工的數量,使用年限,以及臨時工的相關待遇保障。希望這樣的規(guī)定真正的實施后可以遏制“哪里有罪惡,哪里就有臨時工”的現象,可以為隨時頂雷的臨時工斷掉頭頂的雷,為他們的職業(yè)帶來春天。(蔣曉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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