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出現政府機構人員放盤出售的現象,有公職人員甚至一次性拋售8套房產。官員大量拋售的現象,無疑代表有著敏銳政治嗅覺的他們已經感受到了網絡反腐帶來的危險性,故而急于擦干凈自己的屁股,避免身陷危機。不難看出其背后的“灰色收入”仍然大量存在,殊不知還有多少“房叔”正等待“挖掘”!
隨著各地紛紛試點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很大一部分試點市、縣都把公示內容、公示范圍控制得很好。將官員財產申報的眼光僅盯住“房產”等大額或較明顯的財產,而不是全部潛在資產,助推了大量“官房”的拋售現象。如2010年印發(fā)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雖充實了申報財產的內容,列舉了大部分“看得見、摸得著”的重大財產,但未包含字畫、古玩、繼承的遺產等其他一些財產,無疑給推行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留下了“死角”,讓一些“房叔”、“表叔”仍在繼續(xù)“潛伏”。
另外,官員為了在公示之前急于“洗清嫌疑”,用出售房產換來“清白”,也說明現今的公示審查制度仍存缺漏。官員特別是對新提拔的干部在進行任前財產公示時,應該關注其任職或任公務員以來的財產和資產流轉狀況,而不是僅限于目前在其家庭名義下的財產。要通過不斷修訂相關制度,進一步防止官員在任前將“灰色收入”轉入其他正當渠道名義下,甚至轉移到國外,增加反腐監(jiān)督和懲治的難度。(馮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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