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是基于以被評估資產未來收益能力作為價值評估的基礎,因為基于未來收益能力,所以會嚴格結合行業(yè)前景等分析未來收益再折現,而評估資產業(yè)績的迅速變臉只能說明該評估方法存在嚴重問題,給出的評估值偏差太大。”前述評估公司人士給記者分析,“大股東很明顯向上市公司高價出售資產,變現利益。”
“按委托方提供的價格"套"評估價格,是業(yè)內不能公開的秘密,一般為了滿足委托方的評估要求,我們會在收益法評估時動一些手腳,高估未來收益情況,因為這種評估很主觀,操作空間較大。”前述評估公司人士告訴記者。
該人士分析稱,“我們會盡量控制風險,使采用兩種方法評估的結果偏差不大。但從該資產業(yè)績鮮明反差看,說明恒信德律的評估結果水分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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