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舒茲意識到了先驗問題的重要性及其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對其研究的主體際問題與自我學問題的世間層次與先驗層次做了明確劃分,進而對胡塞爾的先驗現象學提出質疑。他指出,世間方法與本質方法的區(qū)別無關于世間領域與還原領域的區(qū)別;在世間領域完全可以產生本質科學。因此,盡管舒茲自己從事的是世間現象學,最初回避了先驗現象學及其先驗還原方法,此時他質疑先驗現象學,并不表明他背離了胡塞爾為哲學所設定的本質科學的理想,反而是實現了這一理想。
在這一階段最為引人注意的則是舒茲的社會世界現象學與胡塞爾的生活世界現象學的遭遇與合流,這構成在現象學運動中的一個關鍵事件。在胡塞爾1938年逝世之前,舒茲曾去看望他。胡塞爾當時對舒茲強調了《危機》的重要性。或許胡塞爾的強調促使舒茲開始正視《危機》及其探索的問題,但另一種可能是,舒茲本人思想的內在發(fā)展到了這個論域。舒茲開始討論《危機》及其中的本質、類型和類型性等重要概念,并且和胡塞爾一樣對不同的生活世界做了區(qū)分,同時,他引入詹姆斯的“實用”概念對不同世界的特征做了本質描述,從而突破了胡塞爾的論域。
另外,舒茲從此以胡塞爾的“生活世界”一詞取代了自己早先的“社會世界”一詞。這并不代表任何實質改變,他只不過是最終選擇了“生活世界”這個更為常用的術語而已。通常的習見認為,舒茲是在吸收胡塞爾的生活世界現象學的基礎上才形成了自己的現象學,這種看法不僅為現象學的一般研究者持有,甚至在哈貝馬斯、黑爾德等人那里依然如是;\統言之固然可以,但若細究則會發(fā)現悖謬之處:舒茲在1932年就全面地提出了社會世界現象學,而胡塞爾的生活世界現象學是以1936年發(fā)表的《危機》為標志,其廣為人知則在他1938年逝世之后——二者之間實際相差足有十年,何談繼承?
1957年國際現象學大會,舒茲提交的論文《胡塞爾的主體際性問題》,是其現象學的第三階段的標志,也構成其事業(yè)的巔峰。該文以批判的方式全面梳理、分析和評價了胡塞爾的先驗主體際性理論,徹底否定了胡塞爾用先驗方式構造他人的做法,同時強調了世間現象學的核心觀點。在舒茲看來,主體際性和我群關系是人類生存的基本存在論范疇,屬于生活世界的存在論領域,因而必須從探尋生活世界的被給與性的角度著手。舒茲繼承了胡塞爾晚年所確立的生活世界的存在論的哲學使命,并且堅信自己在世間現象學的道理上可以完成這一使命,這明顯地體現于他在1957年3月22日致古爾維奇的信中,在其中他有意使用了康德使用過的“深度”(Bathos)一詞來評價《胡塞爾的主體際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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