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志城還稱,對蘋果公司的訴訟是涉外訴訟,涉及翻譯大量英文材料,向兩國使館外交部申請司法協(xié)助文書送達、公證等一系列繁瑣程序,訴訟成本巨大。作家維權聯(lián)盟采取集體訴訟,一本書的平均成本也將近3萬元,如果是作家個人起訴蘋果公司,法律成本至少在10萬元。這么少的賠償金額實際是發(fā)出了一個信號:請不要再來起訴蘋果公司,否則你們的官司雖然勝訴,但是相比搭上的時間、金錢、精力完全不值得。(記者 師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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