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貴人多忘事”!
鄭州的一位女士在8年前買了一輛寶馬車,付了5萬塊的定金,車都換代了,到現在還沒有提到車,到底有什么原因?
事件概述
2016年,鄭州的一位女士做生意掙到一點錢,就想著買一輛寶馬車來犒勞一下自己,就算對自己工作的犒勞。
然而天不遂人愿,就在她交完定金之后,自己的資金鏈突然斷裂,從而導致她付不了車輛的尾款,本想著把自己生意上的事處理完再過來提車,沒想到這一等就是8年,在這8年間,她就沒有再去4s店,也就忘了當初提車的事情。
近日,這位女士無聊的時候突然想起自己還有一輛寶馬車沒有提,她就去當初付定金的寶馬4s店。進門就對銷售說:我有錢了,我來提車!
而對于這位女士的說法,接待人員則是一臉懵,緊接著這位女士向接待人員說明了大概的事情經過,但是8年時間都過去了,銷售人員換了一茬又一茬,誰還會記得他當年的定金呢?
剛開始對于她的這種說法,銷售人員還以為是騙子,但是轉念想想騙子應該沒有這么大膽,于是就去查當年的相關記錄。這一查不要緊,果然有這位女士的定金記錄,整整5萬塊錢。
但是銷售人員說,這筆定金早就按照合同的違約金被扣的所剩無幾,F在再過來提車,不但合同上說不過去,他們也沒法跟上面交代,反正就是一句話:提不了!
而對于4s店工作人員的這種回復,這位女士更是不能接受。
她轉而向記者尋求了幫助。經過記者的從中調解,4s店認真的和這位女士進行了協商,最終雙方都認可將定金使用權限延長兩周,并在兩周內使用完畢。
雖然說經過雙方的友好協商。這件事情有了一個圓滿的結局。但是對于4s店來說。他們的售后服務體系真的完善嗎?是否真的在后續(xù)的調車中盡到提醒準車主的義務?
對于車主來說,8年了,因為自身原因而沒去提車,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把壓力都施加給店家,這樣真的合適嗎?
網友熱議
銷售人員應該通知交尾款提車吧,這一般都是她們的流程,如果說她自己沒來提車的話,那事情就復雜了。如今再來提車是不是構成欺詐?
有網友說,這個女士也真是的,你不來的話,4s店只掙你5萬塊錢。如今年來了4s店又掙了5萬塊錢。
也有的網友覺得,如果放在當年的話,這件事 不容易解決。面對日益減少的客戶,他們巴不得你進來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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