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正義的代價?男子見義勇為幫女子報警被砍斷手筋
近日,四川西昌的張女士在網(wǎng)上發(fā)布視頻稱,2023年7月30日晚,一名女子被打求救,她的老公幫忙報警反遭打人者砍傷,引發(fā)眾多網(wǎng)友關(guān)注。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張女士的丈夫是42歲的吳先生。近一年前的這場遭遇,讓他至今仍心存恐懼,他的左手掌留下一條長長的疤痕,“現(xiàn)在左手除了小拇指能正常活動,其他四個手指都無法彎曲和伸直,已經(jīng)留下終身殘疾。”他說。
那么,當(dāng)晚到底發(fā)生了什么?連日來,紅星新聞記者對此事展開了走訪調(diào)查,采訪涉及此事的多方當(dāng)事人,并獲得該案判決書,還原此事件始末……
▲吳先生左右手現(xiàn)狀對比
傷者講述:
看見兩男子毆打一女子
幫忙報警被砍斷左手手筯
近日,吳先生向紅星新聞記者講述,2023年7月20日晚,他和弟弟及多名朋友在西昌城區(qū)吃完燒烤后,乘朋友車輛回川興鎮(zhèn)一家賓館休息。“車到賓館前面不遠處,我們發(fā)現(xiàn)前方的路被堵,就下車步行前往賓館。”
吳先生稱,在步行前往賓館途中,看見兩名男子正在打一名女子,“后來這名女子跑過來,讓我?guī)退龍缶,出于好心和善意,我就把手機拿出來打110報警。”
“報完警之后,其中一名打人男子就過來問我是不是報警了,我說‘是’。當(dāng)時他想打我,朋友進行阻止,這個男的就跑了。”吳先生稱,過了幾分鐘,這名男子又回來了,“他沖過來時,我下意識用左手去擋,結(jié)果被砍傷。”
吳先生的妻子張女士告訴記者,當(dāng)晚,丈夫給她打電話說被人砍傷了,“我當(dāng)時不相信,以為他是騙我的。沒過一會兒弟弟又打電話給我說這事,我到現(xiàn)場一看,他已被送上救護車。”
▲吳先生受傷后傷口被縫合
吳先生回憶,他左手被砍傷后,鮮血直流。之后,警方及120救護車趕到現(xiàn)場,他被送醫(yī)治療,“我的手筋被砍斷了,一共縫了8針,做了三次手術(shù)。”
醫(yī)院出院診斷書顯示,吳先生的傷口長約9厘米,左手掌開放傷;左手掌淺、深弓斷裂;左拇指尺橈側(cè)指固有動脈神經(jīng)斷裂手;第1、2指總動脈神經(jīng)斷裂;左手正中神經(jīng)斷裂等。
記者獲得的一份西昌市公安局鑒定意見書載明,吳先生左手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吳先生稱,他并不認識打人者郭某和宋某,報警時也沒認出被打女子是徐女士,“那天,我們一起吃了飯和燒烤,她是其中一個朋友帶來的,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當(dāng)晚下雨,她叫我?guī)兔缶瘯r,滿臉是血,身上到處是泥,完全沒認出她。”
被打女子:
因車輛燈光問題被毆打
行車記錄儀記錄下被打畫面
那么,徐女士為何被兩名男子追打?4月24日,徐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講述了當(dāng)天事發(fā)經(jīng)過。
44歲的徐女士回憶,當(dāng)天朋友宋某某邀她聚餐,期間有宋某某的多名朋友參加。當(dāng)晚11點過,由于下雨,宋某某的三個外地朋友準備回川興鎮(zhèn)一家賓館休息,“我就開車搭載他在前面帶路,他的三個朋友開車跟在后面。”
當(dāng)晚11時30分許,車輛抵達賓館門口。“這時,對向來了兩個騎電瓶車的男子,其中一男子稱車燈晃到他了,對我進行辱罵。”徐女士稱,她被這兩名男子毆打,是因車輛燈光問題引發(fā)。
“是對方先動手,我拉住其中一個男子的衣服,他說我把他的阿瑪尼衣服撕爛了,還抓到他的臉,兩人就對我進行毆打。”徐女士稱,朋友宋某某認識其中一個打人者,所以一直在勸阻。
兩名男子對她拳打腳踢10多分鐘,宋某某把打人者抱住,叫她趕緊跑,但兩人又追上來打她。后來,她掙脫往燒烤區(qū)跑,看到之前一起吃燒烤的男子(吳先生),就讓他幫忙報警。“一男子還用石頭砸我頭,后來我失去了意識。”
▲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郭某、宋某毆打徐女士,宋某某在進行勸阻
徐女士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兩名男子多次對她進行拳打腳踢,另一男子多次將打人者拉開。她稱,阻止打人的正是朋友宋某某。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西昌市人民法院判決書載明了徐女士被打和吳先生被砍傷的經(jīng)過——“經(jīng)審理查明:2023年7月30日23時左右,郭某、宋某酒后分別駕駛電瓶車從川興農(nóng)商銀行往漢川酒店方向行駛,途中遇到迎面駕車至賓館的徐女士和宋某某,郭某、宋某認為徐女士駕駛的小車燈光照射影響到二人騎電瓶車,就對徐女士進行辱罵,徐女士下車與二人理論后發(fā)生爭吵。
宋某用手推徐女士,徐女士倒地時將宋某衣服抓破,郭某、宋某隨即對徐女士拳打腳踢,隨后用石頭將徐女士駕駛的車輛擋風(fēng)玻璃砸壞,宋某某對郭某、宋某進行勸阻,徐女士往燒烤區(qū)跑,郭某、宋某又繼續(xù)追打徐女士,宋某某再次將二人拉住,徐女士又往公路上跑,郭某、宋某追到公路上將徐女士打倒在地。
▲徐女士受傷后被送到醫(yī)院就醫(yī)
這時,吳先生、王某某、吳某某等人步行去賓館途中,遇見郭某、宋某正在毆打徐女士,三人便勸架并幫忙報警,勸架過程中,吳某某、王某某與郭某、宋某發(fā)生撕扯,郭某跑到附近燒烤店找到一菜刀后,返回現(xiàn)場將吳先生的左手砍傷后逃跑,宋某被吳某某、王某某等人抓住,隨后吳某某、王某某對宋某進行毆打。
2023年7月31日凌晨,徐女士被送往醫(yī)院,治療10余天出院。后經(jīng)西昌市公安局鑒定,其眼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打人者宋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案發(fā)后,西昌警方立案偵查。2023年8月2日,郭某、宋某涉嫌犯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因毆打宋某,吳某某、王某某被行拘10日,并處罰款500元。
打人者供述:
酒后回家途中被車燈照射
“打了女子大概10多分鐘”
法院判決書顯示,今年40歲的郭某,小學(xué)文化,戶籍所在地為四川仁壽,曾有吸毒史。2018年1月12日,郭某因吸毒被西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同年1月22日,郭某因吸毒被西昌市公安局強制戒毒兩年。今年30歲的宋某,高中文化,戶籍所在地為四川西昌。
宋某供述,當(dāng)晚,他和郭某在熊某某家喝完酒回來,各自騎電瓶車回家,“路過酒店門口時,一名女司機開一輛白色小車,還開起遠光燈從我們對面開過來,遠光燈讓我騎車看不見路。”但徐女士在接受采訪時稱,她當(dāng)時沒開遠光燈。
宋某稱,“我說了一句‘開得來車不,開什么遠光燈?’這時這個女的罵我,然后下車,下來的是兩個人,一個是和我同組的村民宋某某,但女的我不認識。”
▲徐女士被拳打腳踢后受傷
“這個女的和我爭執(zhí)并抓扯起來,我的衣服被扯爛,宋某某一直在中間勸我們,突然這個女的動手打了我一耳光,我也動手打這個女的,郭某也開始動手打她。”宋某說,宋某某上前拉架,他和郭某沒理會,繼續(xù)對女子拳打腳踢,將她打倒在地,“我們兩個時不時還用腳踢她,大概打了10多分鐘……”
郭某也供述,當(dāng)晚他騎電瓶車跟在宋某后面,到酒店門口時,宋某和一個女的爭執(zhí)起來,“宋某先推了下她,女的就動手抓扯宋某衣服,將宋某衣服抓爛了,宋某就動手打了這個女的,我也就和宋某一起打她。”
郭某稱,他和宋某拿石頭將車玻璃砸爛后,宋某某叫女子快跑,他們又追上去打她……
法院判決:
兩人分別獲刑3年半和1年半
被砍傷男子家屬稱將起訴索賠
后來,公訴機關(guān)指控郭某犯故意傷害罪、宋某犯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今年1月15日,西昌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徐女士、吳先生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吳先生以待醫(yī)療行為結(jié)束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為由申請撤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某、宋某無事生非、持械隨意毆打、追逐他人,致一人輕微傷、一人重傷,宋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郭某的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郭某、宋某有自首情節(jié),且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
4月11日,法院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郭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宋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對公安機關(guān)扣押的菜刀一把予以沒收;兩人賠償徐女士醫(y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車輛維修費共計8207.18元。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案發(fā)后,郭某、宋某分別支付2.5萬元,共計5萬元,用于吳先生醫(yī)療費4萬元,徐女士醫(yī)療費1萬元。
張女士稱,丈夫吳先生住院106天,一共花費8萬元左右,“除了郭某、宋某先期墊付的4萬元醫(yī)療費,兩人及其家屬再也沒付過一分錢,目前還欠醫(yī)院3萬多元。”
她說,丈夫左手被砍傷后,失去大部分功能,用左手端碗、洗頭都不行,左手手指抓一張衛(wèi)生紙都抓不起來,“現(xiàn)在生活全靠右手,沒法干重活,農(nóng)活全靠我一個人。”
吳先生還表示,住院期間,郭某、宋某家屬和朋友還找到他,希望他出具諒解書,但被他拒絕。
對于判決結(jié)果,吳先生和徐女士都認為量刑偏輕。徐女士稱,此事給她的身心造成很大傷害,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至今,被打場景仍不時出現(xiàn)在腦海中,揮之不去。“吳先生好心幫我報警卻被砍傷,我心里很過意不去,如果他要起訴索賠,我將全力配合。”
張女士稱,目前,丈夫吳先生正在準備進行傷殘鑒定,下一步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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