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既然是消費者花錢買了下鋪,而且下鋪的價錢本身就比中鋪和上鋪的價錢要高。只要他在不影響別人正常休息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他就有權利在他購買的位置和空間內(nèi)做一些合理使用,包括掛一個簾子、放一件衣服等,都是在合理的范圍之內(nèi)。但如果他擋住了扶梯,擋住了公共的設施,影響了上鋪和中鋪的正常使用,可能就會損害其他乘客的合法利益。
車廂座位有限 中上鋪乘客需求客觀存在
從法理上講,乘客在購買車票后,位置的使用權僅限于購票乘客。沒經(jīng)允許的情況下其他人不能隨意借坐。但是我們也知道,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上,尊老愛幼、為老年人讓座是應該提倡的,特別是在硬臥車廂這種現(xiàn)實需求更為迫切的環(huán)境。
以一般的硬臥車廂為例,6個鋪位,上鋪、中鋪、下鋪。因為上鋪和中鋪上下不太方便,而且高度有限,乘客如果回到鋪位,多是躺著,坐起來比較困難,所以很多上鋪、中鋪的乘客不睡覺的時候,都希望能坐在下面,但是床位邊只有2個板凳座位,也就意味著,除了2個下鋪外,其余4個人經(jīng)常要“搶”這2個座位。當然,也有人說可以去餐車這樣的公共區(qū)域休息,但對于一些帶著行李或者小孩的乘客,畢竟不那么方便。也正是在這樣背景下,“下鋪能坐”長期以來被視為是合理的。
專家:權利讓渡應基于雙方的協(xié)商和理解
那么這種長期以來的“合理”,為什么現(xiàn)在被很多人認為不合理?究竟是什么變了?個人權利是不是應該向情理讓渡呢?來聽專家的看法。
法律專家 岳屾山:在火車臥鋪車廂這種特定的環(huán)境當中,如果說下鋪乘客能夠適當?shù)刈尪梢恍嗬臻g,體現(xiàn)出一些人情和體量,那么在車廂內(nèi)的氛圍,肯定會更加和諧。但是這里的關鍵是這種讓渡應該是基于雙方的理解和協(xié)商,而不是單方面的強加強求。因為這并不是一種必須履行的義務,更需要的是相互理解和包容,而不是一味地去追求個人的權益最大化。
近幾年這樣的爭議,確實是明顯變多了。這實際上是反映出了社會對于公共空間使用權和私人空間權益之間的這種沖突。人們對于個人空間和隱私的保護是越來越看重了。另外,這種爭執(zhí)也與社會整體規(guī)則意識的缺失有一些關系。只考慮到了個人的利益而忽視了他人權益,這也就導致了爭議的發(fā)生。
這種爭執(zhí)與社會對于公共服務質量的期待也有一定關系,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火車作為大眾交通工具,它的設施和服務質量直接影響到乘客的出行體驗,目前來看火車硬臥車廂設計可能還是存在一些不足。
鐵路部門推出特色服務滿足不同群體出行
下鋪之爭,除了來自大家對規(guī)則意識得越來越明晰,也來自大家對出行體驗越來越高的期待。近些年,鐵路部門也是順應社會需求,推出了不少特色服務,比如我們現(xiàn)在討論的臥鋪車,會在買票時對60歲以上老人優(yōu)先分配下鋪,以及“靜音車廂”的推廣等等。
考慮到老年人的出行方便,近年,鐵路12306對網(wǎng)絡售票系統(tǒng)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在票量充足的情況下,能自動識別60歲以上的老年旅客并優(yōu)先安排下鋪。
而對于經(jīng)常乘坐高鐵出行的旅客來說,一個安靜舒適的乘車環(huán)境成為不少人的需求。近年來,鐵路部門在京滬、成渝等高鐵線路試點推廣靜音車廂服務。
在北京開往上海的一趟列車的靜音車廂里,記者發(fā)現(xiàn),靜音車廂語音播報音量是正常音量的30%至40%。乘務員會掌握每名旅客的到站信息,為每位旅客提供一對一到站提醒服務。餐服人員進入靜音車廂后會停止對商品的介紹,如果旅客需要餐飲服務,可以通過掃一掃座椅扶手上的二維碼訂餐。列車上還為旅客準備了眼罩、耳塞、止鼾器等商品。
國鐵北京局天津客運段津滬車隊G5次列車長 李。捍蜷_鐵路12306App,設置有靜音車廂的車次,會有“靜”字作為提示。如需購買帶有“靜”字的二等座車票,您可以勾選“優(yōu)先為我分配靜音車廂席位”的選項。提交訂單后,系統(tǒng)會在有余票的情況下,自動分配靜音車廂車票。
法律專家 岳屾山:鐵路方面,我們說還要尋找更好的處理方法。一方面是可以加強車廂內(nèi)的管理和服務,來減少因為座位問題引發(fā)的糾紛。另外一方面也可以考慮對臥鋪車廂的布局、設計進行相應的優(yōu)化。比如增加更多的休息和活動的空間,能夠讓每一位旅客都獲得更舒適的出行體驗。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鐵路部門需要去考慮不同年齡層次的消費者實際需求,要去設計更加人性化和具有舒適度的乘車環(huán)境。大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營造良好的乘車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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