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晚間,記者從案件的知情人士處獲悉,28日上午法院將開庭審理離婚糾紛案,下午則是當事人和“第三者”的人格權糾紛案。至于女方和“第三者”是否出庭,該知情人士表示暫不清楚。
該知情人士稱,當事人的主要訴求是離婚;其次是孩子的撫養(yǎng)權問題,他們一方認為撫養(yǎng)權應歸女方;庭審還將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債務處理,以及這些年三個孩子撫養(yǎng)費的返還,以及精神損失賠償等問題。
2007年12月,陳志顯與余華結婚。2008年余華生下第一個女兒,此后又先后生下了二女兒和三女兒,陳志顯一直在撫養(yǎng)。2022年四月和五月,DNA鑒定結果顯示,3個女兒都非陳志顯親生。
陳志顯介紹,今年有人告訴他,其妻余華在上饒市某醫(yī)院生下了一個女兒。他把信息告知了代理律師楊律師。隨后,楊律師向當地法院申請開具調查令。隨后,他和楊律師來到醫(yī)院展開調查。
相關病例顯示,2022年11月,余華在醫(yī)院生下了一名女嬰。病例上有兩人的簽字:余華、陳杰顯。陳杰顯還在病例上留下了電話號碼,該號碼機主系與余華有不正當關系的吳某某。病例載明,吳某某是余華的陪產人。
“也就是說,余華生下了第四胎,陪產人是吳某某,大概率是吳某某冒充我簽了字,把‘志’寫錯了,寫成‘杰’了。”陳志顯說。
2022年7月5日,德興市警方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余華與吳某某有不正當關系。
一圖看明白
“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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