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大生轉學至武大:個人身體原因 規(guī)則之下的合理流動
據(jù)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網站7月10日消息,根據(jù)《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工作的實施意見》,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第二十次主任辦公會研究,確認9名學生轉學。
記者注意到,稍早前,北京市教委對各高校報送的學生跨省轉學材料進行了初審、復核,于7月3日起對這9名學生擬轉學情況予以公示。
這9名本科生中,向某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自動化專業(yè)(錄取分數(shù)683分)轉入西南大學統(tǒng)計學專業(yè)(相關專業(yè) 錄取分數(shù)線為620分);尉遲某某從南方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錄取分數(shù)632分)轉入北京聯(lián)合大學應用心理學專業(yè)(相關專業(yè) 錄取分數(shù)線為491分);冉某從中央民族大學歷史學專業(yè)(錄取分數(shù)584分)轉入呼倫貝爾學院漢語言文學(相關專業(yè) 錄取分數(shù)線為485分);閆某從北京大學國際政治專業(yè)(錄取分數(shù)646分)轉入武漢大學外交學(相關專業(yè) 錄取分數(shù)線為615分)。
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學生一般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yè)。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xù)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學生因學校培養(yǎng)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應當出具證明,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調轉學到同層次學校。學生轉學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說明理由,經所在學校和擬轉入學校同意,由轉入學校負責審核轉學條件及相關證明,認為符合本校培養(yǎng)要求且學校有培養(yǎng)能力的,經學校校長辦公會或者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可以轉入。
跨省轉學的,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xù)。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記者搜索發(fā)現(xiàn),早在今年5月9日,武漢大學本科生院發(fā)布了關于閆某某轉學的公示,并說明其是由于個人身體原因轉學。
公示顯示,閆某某系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國際政治專業(yè)2020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由于個人身體原因,申請轉入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外交學專業(yè)本科學習。經武漢大學2023年第六次校長辦公會審議,同意其轉學申請。
另據(jù)宜昌一中公眾號顯示,2020年,閆同學在高考中以646分的優(yōu)異成績考取北京大學,位列湖北省文科第十。
根據(jù)軟科提供的2023年中國大學專業(yè)排名顯示,武漢大學的外交學專業(yè)全國排名第四。前三名分別是中國人民大學、外交學院、北京大學。
武漢大學官網顯示,外交學專業(yè)培養(yǎng)具備扎實理論基礎,精湛實務技能,嫻熟外語運用能力,通曉國情與國際事務規(guī)則、適應對外交流的專門人才。畢業(yè)生可在各級黨政機關外事部門、國際組織與機構、大中型企業(yè)(特別是跨國公司)、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新聞和文化部門從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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