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動自行車使用群體的日漸龐大,“碰一碰”的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有事故就會涉及責任與賠償,電動自行車事故頻發(fā)的背后該由誰“買單”?一直以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事故認定和經濟賠償中,大家似乎都有一個印象,就是機動車保險全、保護措施足,多少要在事故中承擔一點責任。上海的一起事故案例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不是。
事故瞬間(圖源:視頻截圖)
責任認定書(圖源:長沙晚報)
經交警調查,鄧某系闖紅燈通行,負事故全部責任,需承擔跑車高達幾十萬元的車損。鄧某對此后悔不已,如果遵守法規(guī),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
該事故被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開報道普法,底下多條留言被高贊,其中一條留言是:“終于看到賠汽車錢的案子了。”該留言點贊量已有2500+。
網友評論(圖源:社交媒體)
交警提醒:與汽車相比,非機動車沒有金屬外殼保護,兩者之間發(fā)生事故,受傷更重的一定是非機動車一方。請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不闖燈,不與汽車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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