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周女士加入了一家新公司,剛入職一周的她就面臨了一場職場風暴。據周女士介紹,她的工作時間是單休制,每天下午6點下班。然而,第二天的下班時間里,她卻突然接到了被公司開除的通知。原因竟然是她拒絕參加公司組織的團建活動。
因為家里距離公司距離有點遠,平時下班到家后都要晚上七八點,于是拒絕了參加當天的團建,結果第二天來到公司,就被開除了。
周女士的決定并沒有得到理解和尊重,反而遭到了公司的開除。這引發(fā)了廣泛的爭議和憤慨,許多人認為公司的行為是對勞動權益的侵犯和不公平對待。在社交媒體上,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熱議,許多人紛紛表達對周女士的支持和聲援。
目前,周女士正在進行勞動仲裁,尋求自己的權益和公正。這起事件不僅僅關乎一位職員的工作和生計,更凸顯了職場環(huán)境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職工的勞動權益和個人選擇應該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護。畢竟,員工不應該被迫放棄個人時間和家庭生活,以迎合公司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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