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讓肉身佛回歸荷蘭藏家提三條件 歸還肉身佛困難重重
備受關注的章公祖師肉身像跨國司法追索相關取證工作已基本完成,福建省大田縣陽春村村民代表委托的律師團表示,計劃近期前來荷蘭開展工作。
在跨國起訴即將開啟之際,荷蘭藏家近日通過電話和郵件向新華社記者介紹了他提出的三個歸還條件。
藏家說:“第一,我要求將佛像歸還給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里的小廟。第二,我想做些與佛像無關的研究,希望中國方面配合。中方表示同意,但是一直沒有兌現(xiàn)。第三,我要求得到一筆合理補償,他們不同意。我又把佛像放入一組藏品,如果有人將整組藏品買下給中國,佛像的單價就無從知曉。他們也不打算這么做。”
記者從多方渠道獲悉,荷蘭藏家希望將佛像歸還給廈門市南普陀寺。中方數(shù)月前已告知藏家,廈門南普陀寺已開具證明,稱其自開山以來從未供奉過任何肉身像,現(xiàn)今也無意供奉章公祖師。
關于藏家前去中國開展石刻研究的要求,中方已答復:“將在雙方達成章公祖師像返還實際意向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荷蘭二戰(zhàn)劫掠藝術品歸還委員會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學藝術與法律教授范德弗利女士告訴記者,藝術品回歸案例中,如果藝術品非常珍貴、狀態(tài)脆弱,的確曾有歸還方要求原屬國選擇滿足保護和展示條件的博物館,原屬國也有義務為保護和展示珍貴藝術品創(chuàng)造充分條件,但章公祖師像顯然不是單純的藝術品,而是文化物品和宗教物品。
她說:“對于作為文化和宗教物品的佛像而言,接收寺廟是大是小,是新是舊,全都無關緊要,因為 能夠評判佛像是否得到妥善對待和應有保護的人是佛像的信仰者和使用者。”
范德弗利教授認為,中國村民首先要證明這尊佛像屬于他們的村子,然后證明,時至今日,佛像所代表的文化和信仰依然是活生生的,佛像依然是村里文化生活和宗教信仰至關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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