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毆打案件當事人 “動手”你就輸了?
時間:2015-08-29 11:33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真想不到,人民法院的法官竟然會在法院大樓里對我動手!”近日,浙江金華市婺城區(qū)市民徐先生向新華網記者投訴,稱自己5月11日下午在金華婺城區(qū)人民法院咨詢案情時,被該院民二庭庭長胡某抱腳摔地,致使腦部輕微腦震蕩、多處軟組織受傷。(8月28日網易新聞)
沖突,在任何時候都可能發(fā)生。干部在執(zhí)行公務時“沖突”也時有發(fā)生。但,有“沖突”并不可怕,只要注意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事,細心解釋,就會將自身置于“不敗”的地位。如果“動手”,那么你無論多有“理”,都將站不住腳。
近日,浙江法官打人的事件被媒體起底,從媒體曝光內容來看,其實就是一件小事,當事人因案件情緒激動有胡攪蠻纏的嫌疑。法官因此跟著更激動,甚至直接“揮拳”,本來是一件群眾之間的平常民事案件,演變成“官民”沖突,法院威嚴受損,打人法官自己還得受到處罰;剡^頭來看,法官處理案件,本和自己無利益關系,無非算是一件棘手的工作而已,只要公事公辦,嚴格按照程序辦事,無論最后走向如何,怎會造成如此后果?
所以,當干部,要收起脾氣,切莫動手。干部任打任罵獲得認可的事例不少,受不住脾氣打人的也很多,不同的態(tài)度,不同的際遇,一時之間的積憤,卻反應出干部對待群眾,對待工作的態(tài)度。平日里,將自身定位為人民公仆,一心為民的無論如何都不會“狂怒”,這種干部,群眾怎會不“喜愛”,怎會不好評;另一種,把自己定位為領導,定位為“上層人”,把群眾看成“下層人”,如何受得了“窩囊氣”,態(tài)度惡劣,甚至打罵群眾,群眾如何喜歡的起來。
還是那句話,動手你就輸了,無論如何氣憤,無論多么有理,都要找準自己的“位置”。干部面對群眾必須沒有“脾氣”。(文∕章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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