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如此,在吳學明內(nèi)心,還是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擔憂。因為這房子是在集體土地上建的,沒有房產(chǎn)證,屬于小產(chǎn)權(quán)房,按照規(guī)定,非本村人的他是不能購買的,這房子不受法律保護,他擔心以后一旦碰到什么糾紛,或者政府嚴查下來,他的幸福生活會像彩色的泡沫一樣破滅在陽光下。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他就對身旁的妻子說:“這個房子當作過渡吧,以后我們再努把力,買個商品房!
吳學明說到底還是一個老實人,他覺得游走在法律邊緣的房子還是有些令人不放心,“只是現(xiàn)在沒錢沒辦法而已”。
“有錢的話,誰都不想住商品房,誰不想住豪宅住別墅呢?誰愿意幸福走得太快?誰愿意自己溫馨的家被稱為非法的呢?”吳學明說。
(應采訪者要求,吳學明為化名。本報非主流地產(chǎn)系列報道到此完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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