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果炒貨專業(yè)委員會在聲明中首先再度確認,美國大杏仁不是杏仁是扁桃仁(巴旦木)。這一論斷事實清楚、理由充分、依據科學。上世紀70年代至今,大量進口的美國扁桃仁(巴旦木),在我國被誤譯成“美國大杏仁”中文名稱,這是由于我國歷史、社會、認知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聲明中說,堅果協會成立于2005年底,直到制定杏仁行業(yè)標準時,才知道美國大杏仁實為扁桃仁(巴旦木)。之前,也都被誤導認為其就是杏仁。
誤譯問題與美國加州杏仁商會無關。美國加州杏仁商會一直利用其官方網站以及在對中國的宣傳資料中,公開闡明美國大杏仁在植物分類上歸于桃屬。
聲明表示,由于“美國大杏仁”這一名稱的誤譯時間較長,目前企業(yè)新、舊名稱包裝更換需要一定的時間,現階段市場銷售的產品會同時出現“扁桃仁(巴旦木)”、“美國大杏仁”名稱共存的現象。據悉,協會已于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奔赴進口堅果加工集中地區(qū)進行了調研,并將向有關政府部門提出“亟待加強進口堅果原料、產品管理的建議”。
(記者楊濱)
(責任編輯:劉小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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