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都高溫津貼發(fā)放標準:每人每天可拿10-12元
成都市高溫津貼的發(fā)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0元-12元,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就應當按此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市人社局提醒,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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