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披露雪梨林珊珊偷逃稅詳情 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違法事實有哪些?
時間:2021-11-22 13:52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官方披露雪梨林珊珊偷逃稅詳情 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違法事實有哪些?
在法律面前,網紅不會因為人氣和流量而擁有特權,所有人一視同仁。
日前,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朱宸慧(網名“雪梨”)、林珊珊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問題進行了查處。該局有關負責人就案件查處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1. 為什么杭州市稅務部門要對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進行檢查?
答:我們在開展規(guī)范文娛領域稅收秩序工作中,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fā)現,朱宸慧、林珊珊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于是依法依規(guī)對其進行立案并開展全面深入稅務稽查。目前,案件事實已經查明并依法進行了處理。
2. 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違法事實有哪些?
答: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設立北海宸汐營銷策劃中心、北海瑞宸營銷策劃中心、上海豆梓麻營銷策劃中心、上;噬I銷策劃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qū)豆梓麻營銷服務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qū)黃桑營銷服務中心等個人獨資企業(yè),虛構業(yè)務把從有關企業(yè)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8445.61萬元,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3036.95萬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設立北海靈珊營銷策劃中心、北海珊妮營銷策劃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qū)玉珊企業(yè)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陽新區(qū)藍珊營銷服務中心等個人獨資企業(yè),虛構業(yè)務把從有關企業(yè)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4199.5萬元,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1311.94萬元。
3. 為什么對朱宸慧、林珊珊擬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答: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過設立多家個人獨資企業(yè),虛構業(yè)務將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稅,屬于稅收征管法規(guī)定的偷稅行為。同時,綜合考慮朱宸慧、林珊珊在稅務稽查立案后較為配合,在案情查實前主動補繳部分稅款,具有主動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情節(ji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等規(guī)定,對兩人擬處偷稅金額1倍的罰款。
來源:雪梨直播間視頻截圖
中新微評:
嚴查網絡主播偷逃稅,維護社會公平!
日前,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朱宸慧(網絡昵稱為@雪梨Cherie )、林珊珊(網絡昵稱為@林珊珊_Sunny )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問題進行了查處。其中,“雪梨”偷逃個人所得稅3036.95萬元,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
當前,網紅經濟如火如荼,頭部網絡主播們賺得盆滿缽滿,作為高收入者,網絡主播們本應自覺依法納稅,但是偏偏卻動起了歪心思,千方百計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最終遭到查處也是咎由自取。這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明星還是網紅,觸碰違法底線,就必然付出代價。
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還發(fā)現其他個別網絡主播在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稅行為,正由屬地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稽查。
稅務部門嚴查網絡主播偷逃稅,釋放了對高收入群體加大稅收監(jiān)管力度的信號,有助于維護法律尊嚴,調節(jié)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在法律面前,網紅不會因為人氣和流量而擁有特權,所有人一視同仁。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奉勸網絡主播們不要心存僥幸,不要妄想蒙混過關,隨著大數據等新技術的應用,所謂“障眼法”根本逃不過執(zhí)法部門的法眼,偷稅漏稅逃稅難有可乘之機。遵法紀、守底線,依法納稅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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