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有過許多變法,但最為人稱道的,莫過于北宋時期王安石的熙寧新政了。不說別的,單革命領袖列寧一句“中國十一世紀改革家”之贊語,無疑給王安石戴上了一頂閃閃發(fā)光的冠冕。還有一些政治家、改革家的溢美之辭,又為新政增添了沉甸甸的砝碼。
記得年少時,我讀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文中義正詞嚴的詞句,更樹立了王安石改革家之崇高形象,使之聳立在我的心頭,經(jīng)久不摧。
直到新世紀之初,我讀到更多的資料,無情的事實,終于動搖了我心中一直很神圣的王安石變法,也喚醒了我的理智,我不能不壘起另一個結論,即一次極其糟糕的變法。
在諸多古代文士和官吏中,王安石一直是我較崇拜的一位。因為他是中國封建社會里, 不愿讓人抬轎的宰相,是拒奢拒納妾的宰相,也是 死后沒有任何遺產(chǎn)的宰相。單憑這一點,就足以讓人敬畏了。何況他還有讓楊誠齋稱作“早餐”的無數(shù)絕句,有讓蘇軾也不得不嘆為“野老狐精”的《桂枝香金陵懷古》,有讓世人百讀不厭的《游褒禪山記》,有千秋絕調(diào)的短論《讀孟嘗君傳》。
王安石死后,他的政敵蘇軾在敕文寫道:“將以非常之大事,必生稀世之異人。使其名高一時,學貫千載,智足以達其道;辯足以行其言,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王安石無論人格、文格,都是一個大寫的儒者?伤淖兎,只要稍知歷史真相,稍有良知的人,絕不敢恭維之。
想當年,朝中老臣,暮氣沉沉,畏事保守,不圖革新,這實在是北宋王朝的莫大悲哀。而年富力強的王安石,曾任地方官多年,歷經(jīng)摔打,曉暢國政民情,獨享天下大名三十余載。兼之他為人質(zhì)樸節(jié)儉,好學慎思,深通經(jīng)術,不嗜酒色財利,不以自身榮譽進退為意,端的是眾望所歸。早在數(shù)年前,他已上書仁宗,力陳“理財為先”的改革建言,無奈仁宗昏聵,一腔大志,遂成流水。
1068年,年僅20歲的宋神宗承繼大統(tǒng),這為王安石擔綱變法帶來了無限曙光。神宗自幼痛惜列祖列宗對北方敵國的屈膝退讓,不滿朝廷州縣的萎靡不振,更焦心于國家財政日緊月蹙。他有意于富國強兵,以雪國恥,曾言“國之要者,理財為先,人才為本”,而這正和王安石見解不謀而合。當王安石的萬言變法書呈上龍案時,神宗雙目為之放電,心為之怦動。他力排眾議,擢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籌備變法。
一場期待已久的變法拉開序幕,很快轟轟烈烈地鋪開。
可這是怎樣一場變法啊,且讓我們從“青苗法”和“市易法”入手,一睹其詳吧。
青苗法旨在青黃不接之時,貸谷于民,立息以償。此法王安石在地方為政期間,曾實驗過,現(xiàn)在不過同比例放大,不想?yún)s南轅北轍了。因為大多數(shù)農(nóng)民不識字,得花錢請書吏,再到衙門申請。不法書吏乘機作手腳,貪官污吏又層層盤剝。變法規(guī)定的二分利息,結果漲至35倍,農(nóng)民寧愿避開官府,“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
而官吏又采取一刀切的貸錢措施,下指標,硬攤派,實行權力尋租,以至農(nóng)民談貸色變。而市易法也是為農(nóng)民著想,擬收購農(nóng)民手中滯銷貨物,但結果演變成專收緊俏物,衙門淪為賺錢機構,乃至全官經(jīng)商,與民爭利。一時汴京的水果、芝麻都成為官府刮錢之物,連市民挑水、提茶都要向官府交費,真是“食土之毛,莫得免焉”。
如此變法,自然遭到有識之士的責難。因此每次廊廟之會,都有一場辯論,辯論的中心就是新法,辯論的焦點就是王安石,王安石幾乎成為眾矢之的。而他卻大言“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并以為托詞,抱定“當世人不知我,后世人當謝我”之信念,執(zhí)意于新法。
這使人想到歷史上有些政治家光顧自己一逞抱負,變法變得快活,竟置老百姓生計于不顧,這樣的政治家當世人已抱怨,后世人若還謝之,豈非怪事!一切改革只有功在當代,才能言利在千秋,反之,絕無功利可言。
變法輿論鼎沸,阻力日大,作為主持變法的王安石,應該反思,檢索變法過程中存在的弊端,改進變法?赏醢彩瘏s置若罔聞,居然實行大清洗政策,逐諫官,罷諫院,排中丞,貶御史。僅熙寧元年至四年,罷免了19位臺諫,以至“臺諫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規(guī)避百為,不敢居是職者”。
同時又專用“其親愛之人”,如同黨李定、薛昌朝、謝景溫、呂惠卿等人。
而這些人中李定、呂惠卿之流就是典型的小人。李定后伙同舒檀制造了“烏臺詩案”,將蘇軾投進大獄,關押達120天,后開赦貶至湖北黃岡。呂惠卿更是以誣告刑訊為能事,很為正人君子所不齒。
新法之初,為了封堵百姓輿論,竟在首都設巡邏兵丁,聽市道之人謗議者,執(zhí)而刑之,一時人心惶惶,冤獄遍野。
而最令王安石尷尬的是,他親手提拔的城門官鄭俠,卻率先向他發(fā)難。他將自己無數(shù)次目睹的慘景繪成《流民圖》。圖上無數(shù)流民攜兒牽女,身無完衣,四處啼饑號寒,口銜草根野果。許多人身披鎖械,瓦負揭木,賣錢償官,奄斃溝壑,累累不絕,而酷吏威逼,怒目追索。且附奏疏要求停止新法,延萬姓垂死之命。并振言若新法廢,十日不雨,乞斬臣于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奏疏上達之日,神宗為之震驚,對新法也產(chǎn)生懷疑,禁不住責問起王安石來。
朝奏之事剛剛平息,東明縣民因不堪知縣賈蕃巧立名目的盤剝,糾集千余人進京上訪,圍住王安石府鬧事。神宗迫于情勢,只好宣布暫停新法,以平息輿論,寬慰民心。在新法暫停期間,呂惠卿等人挾私報復,將鄭俠關進監(jiān)獄迫害致死。次年王安石重新執(zhí)政,繼續(xù)推行新法,但終因遭到各方面反對和阻撓,王安石被罷相,退居江寧。
新政期間,國家財富已堆積如山,朝廷為之增設國庫32座,后又添20座。用今天時髦的話說,叫國庫銀兩飆升,王安石政績開花。而這竟使“婦子皇皇,如在湯火之中,號泣呼天,無復生望”,無怪乎司馬光當面詰責王安石“不取諸民,將焉取之”?
我們都知道在漫長的農(nóng)耕社會,一定時期內(nèi)天下財富總額是恒定的,不在官家在民家。而變法之“理”,卻把百姓錢財“理”進了官家口袋。如此變法,無異于強奪豪取。這使人想到當初變法指導思想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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