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一丟,周秉昆跑派出所報案。
周秉昆一說那自行車,是花了一百五十二買來的時候,做筆錄的小民警頓時就來了一句:
“喲,真有錢,都頂我兩個月工資了”。
那時候民警已經算是待遇比較好的公職,就這,每個月到手的薪水還只有七十幾塊。
其他的普通工人,就更不用說了。
尋常人買個自行車,都要勒緊褲腰帶,但駱士賓一出手,就是三十余萬的豪車。
而且他還不光只有這一輛車,當鏡頭切回到廣州時,駱士賓的別墅門口,又停了另外一輛車。
就我們肉眼能看到的財產,小轎車兩輛,豪華大別墅一棟。
在“萬元戶”都稀缺的八十年代,駱士賓這樣的身價,妥妥的超級富豪啊。
都這么有錢了,他還回來找鄭娟干嘛?
當然是要孩子了。
也是這次要孩子,再一次把駱士賓的無恥嘴臉,暴露得淋漓盡致。
01:明著是求鄭娟,實際卻是脅迫
在昨天更新的劇情里,出現(xiàn)了多年前,駱士賓強暴鄭娟的那一幕場景。
駱士賓、涂志強還有水自流他們三個人在一塊喝酒,涂志強和水自流已經喝得有些斷片了。
只有駱士賓,還保留著一半的清醒。
一邊佯裝出喝醉的神情,一邊又拿眼神偷瞄廚房的鄭娟。確定水自流他們已經不省人事時,就急不可耐地闖進了廚房。
面對激烈反抗的鄭娟,駱士賓先是用蠻力控制。拿鄭娟的話來說,駱士賓是拿了壓斷她兩根肋骨的力氣。
一邊用蠻力脅迫,一邊又用外面喝醉的水自流、涂志強威脅。
“把他們吵醒了,那你的名聲就毀了”。
就這樣,鄭娟被駱士賓給毀了。
光看這一幕場景,就能完全確定,當年的駱士賓,對鄭娟的這種行為,就是徹頭徹尾的犯罪。
而他能得逞,就是吃準了鄭娟不敢喊。
沒想到時隔多年,駱士賓又對鄭娟故技重施。
明面上,是一臉真誠地過來找鄭娟談判,態(tài)度端得那叫一個懇切,可實際呢?卻滿滿的都是算計。
不趁鄭娟出門的時候找她,偏偏趁老人和孩子都在家時,敲響了大門。
一邊嘴上說著要和鄭娟聊聊,面對鄭娟的抗拒,另一邊又不斷暗示不要“驚動”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駱士賓不就是料定,鄭娟為了老人和孩子會妥協(xié),才刻意這時候敲門的么?
一上來,就掐住了鄭娟的軟肋。
就這,還真誠?
求見面的時候,一臉算計。見了面開始“談判”時,又更是滿滿的算計。
一開口,就跟鄭娟打起了感情牌。說那時候給她的三十塊錢生活費,還有周秉昆的五塊錢跑腿費。
是拿命換來的。
如果不是為了孩子,他又怎么會去干這么要命的勾當?
說完了這個,又開始“訴苦”。
掰扯自己在牢里有多辛苦,不是人待的地方。還因為在牢里打架,竟然被人傷了要害,失去了生育能力。
說得那叫一個聲淚俱下,感人肺腑。
更絕的是,駱士賓竟然還能對鄭娟進行“道德綁架”。
什么叫“我知道那時候的你很苦,很艱難,但你再苦,再艱難,都已經熬過去了”。
敢情鄭娟熬過來了,就是她的錯了?
完了還要來一句“那我呢?我的這個懲罰,是不是太狠了”。
。?????
這是不是跟《一簾幽夢》里的那句毀三觀臺詞,有的一拼?
(你只是失去了一條腿,但人家失去的,卻是她的愛情)
最叫人窒息的是,當著餐廳那么多人的面,駱士賓居然給鄭娟下跪了。
這不是明晃晃的脅迫,又是什么?
得虧鄭娟也是個能扛事的,不然駱士賓這一套心機組合拳打下來,有幾個人能頂?shù)米。?/p>
可駱士賓叫人氣憤的,又何止是他的算計,還有他的虛偽和無恥啊。
02:“我強暴了你,但我不是壞人”,駱士賓的不要臉,真絕
駱士賓出獄后,會選擇去廣州。
一開始,的確是為了孩子。“沒有出人頭地,孩子哪里會認他”。
這是駱士賓的原話,可這個初衷,在他到了廣州賺到錢后,就完全變了。
看著駱士賓和他的準老婆在面前秀恩愛,一旁的水自流就問:
“不打算回去看看孩子”?
駱士賓是怎么說的?
他說孩子從小沒跟他一起長大,沒有感情,有什么好見的?頂多就是給他一點錢。
自己和老婆想要孩子,不用惦記鄭娟的這個,他們可以自己生。
可誰知道,駱士賓和老婆結婚多年一直沒能懷孕。一上醫(yī)院檢查,卻是自己的問題。
駱士賓在監(jiān)獄里被人傷了要害,無法生育了。
眼看自己要成了絕戶,這才火急火燎地趕過來搶鄭娟的孩子。
駱士賓的虛偽,又何止這一點。
當初會給鄭娟一個月三十塊錢生活費,也壓根不是出于他的本意。
而是水自流實在看不下去,見鄭娟太可憐了,就逼著駱士賓一起出了這筆錢。一說到這事,駱士賓至今還有些憤憤不平。
“當年我們賺錢不容易,每一分都是拿命換來的,憑什么給那孩子”?
所以,他對楠楠,哪來的血脈親情?
哪來的拳拳愛子之心?
真正圖楠楠的,不過就是“香火情”。在鄭娟面前說得再真誠,一到水自流面前,虛偽、自私的德行全一覽無余。
駱士賓不光虛偽,還十分無恥。
對于過去強暴鄭娟這件事,在水自流面前,駱士賓不光沒有一絲懺悔,反倒還頗有些沾沾自喜。
“真要論起來的話,那得虧過去干的荒唐事,否則我現(xiàn)在就是個絕戶”。
即便在鄭娟面前,駱士賓也沒有表現(xiàn)出絲毫的悔意。
和鄭娟談判的時候,見她不愿意上車,就說了一句“我是犯過錯,也犯過罪,但我不是個壞人”。
“投機倒把”不算犯罪。
那強暴,不是犯罪?
能這么臉不紅心不跳地給自己開脫,駱士賓的無恥,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何況如果孩子真給他了,倆人就要牽扯一輩子了。
這第二個原因,就是最重要的,鄭娟心知,周秉昆待楠楠,比她這個親媽還要親厚。
如果真要把楠楠給駱士賓這個強奸犯,先不說她能不能答應,首先周秉昆就無法接受。
知道駱士賓過來搶孩子,周秉昆怕是要跟他拼命了。
后面也果然應驗了鄭娟的擔心,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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