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政策落地之前“搶生者”的處理,各地也有不同。
此前媒體曾統(tǒng)計,江西、浙江、天津、北京等17個省、市、自治區(qū)明確規(guī)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搶生”單獨二孩者屬違法,仍需按規(guī)定進行罰款。而安徽省的政策相對比較靈活,若單獨二孩在政策過渡期內,即在2013年11月12日至2014年1月23日安徽修改計生條例之間出生,單獨家庭只需按規(guī)定補辦《生育證》即可。
對此,國家衛(wèi)計委曾在答復地方時稱,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公布后,省級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實施單獨二孩政策或地方條例修訂公布前,單獨夫婦違法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立足于批評教育,原則上不作實質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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