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破壞行為刺痛文明
時間:2019-10-16 17:23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莫讓破壞行為刺痛文明
近日,鎮(zhèn)江火車站派出所民警發(fā)現(xiàn),兩男子竟破壞鐵路水泥護欄溜進站臺,被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后不聽勸阻,仍想強行進站,最后進了拘留所。(揚子晚報)
近年來,時常能見到許多“身負重傷”的公共設施,玻璃櫥窗被砸碎,窨井蓋不翼而飛,這種“損物不利己”的事件頻出,屢治屢犯,令人憤怒,當今又該如何整治破壞行為呢?
在享受著公共設施帶來便利的同時,又故意破壞公共設施,這一行為著實“矛盾”。仔細想想,公共設施屢屢“受傷”,有的是宣泄自己的不滿,有的則出于好奇、好玩、無聊搞“惡作劇”,不管出于何種目的,都是置公共道德于不顧的表現(xiàn),也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jù)規(guī)定,對損毀公共設施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嚴重者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既有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破壞者仍頂風作案,歸根結(jié)底在于對惡意破壞行為的打擊不夠、甚至不打擊,沒有讓破壞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
破壞公共設施不是兒戲。公安部門應重視破壞行為,開展專項整治,成立小組定期檢查管理公共措施,加強日常巡查,實行舉報有獎制,通過不斷提高破案率來避免形成“破窗效應”。對于處罰條文也要嚴格落實,讓破壞者深知教訓,“懸崖勒馬”。公共設施旁的相關(guān)店鋪也可作為見證者,對公共設施進行監(jiān)控監(jiān)督,對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及時舉報,從側(cè)面輔助整治破壞行為。
俗話說,最好的監(jiān)督就是人民百姓的監(jiān)督,作為個人,從我做起,主動關(guān)注關(guān)心公共設施,對于破壞者,要勇于勸說,阻止,甚至可以向新聞媒體舉報。媒體可以定期對破壞者進行曝光,引導社會輿論譴責不法行為,也要積極宣傳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震懾破壞公共設施的不法分子。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人人都是城市主人,保護公共設施,義不容辭。不作“旁觀者”,讓破壞行為不再刺痛文明的神經(jīng)。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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