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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子媽媽被判刑5年,你配做母親嗎?
時間:2016-12-11 17:34   來源:川北在線   責任編輯:青青
  近日,據(jù)媒體報道,曾某與1陌生男子發(fā)生關系后懷孕,今年5月4日在出租房產(chǎn)下男嬰,將孩子殺死拋尸河道。12月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曾某構成故意殺人罪,為保全聲譽殺害嬰兒,犯罪情節(jié)較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此事引起了網(wǎng)友的熱議。
 
  此事引來了網(wǎng)友們的聲討。網(wǎng)友們普遍認為法院判罰的太輕了,這對于孩子太不公平了。同時,網(wǎng)友們都為孩子感到可惜,畢竟孩子是無辜的,他還沒有看到世界的精彩,就這樣離開世界,這樣的母親,心好狠......
 
  站在道德高地的鍵盤俠們,之所以義憤填膺,可能最大的問題是從小我們就認為母親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人,可是此事一出,顛覆了我們根深蒂固的道德觀,讓我們的內心感到一絲“寒冷”。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曾某為了保全自己的聲譽將自己的孩子殘忍的殺害,她的人性在哪里?她的道德底線是什么?自己干的蠢事為什么代價要無辜的孩子來承擔?她不配做一名母親。
 
  《后漢書·楊彪傳》有云:“猶懷老牛舐犢之愛。”大致之意為母牛舔小牛表現(xiàn)對它愛護。比喻對子女的疼愛。畜生如此,況且人乎?雖說,母親對于子女有生育之恩,但是每一個的生命豈可讓他人定奪?就算是自己的父母。在我們的內心,母親就是一個不管你多大都會關心你飽餓冷暖的人,而不是“掌控”子女生命的“劊子手”。但是法院對曾某的判罰,讓我們相信這個社會還是有正義的——盡管這個處罰有點輕——畢竟此事僅是個案。我們依然相信母親還是那個帶著圣潔光輝的女人,當你受傷時,她依然是最堅強的后盾。而曾某,她不配做母親。(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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