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滴滴”重復收費還需制度規(guī)范
時間:2016-07-28 18:56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破解“滴滴”重復收費還需制度規(guī)范
“用支付寶叫了一輛‘滴滴’快車到武泰閘,下車后司機說系統(tǒng)有問題,讓我支付120元現(xiàn)金車費。下車后不久,發(fā)現(xiàn)支付寶上又扣了我150元打車費。”23日早上,市民張女士撥打長江日報新聞熱線稱,向“滴滴”客服投訴后,事情已過去兩天,仍未收到回復。(7月25日《長江日報》)
隨著網絡信息時代的飛速發(fā)展,以滴滴打車為代表的手機軟件也應運而生。這是一種互聯(lián)網時代共享經濟或者叫分享經濟的一個新產物,它緩解了廣大市民打車難的問題的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首先,它的出現(xiàn)給傳統(tǒng)行業(yè)帶來很大的沖擊,比如對傳統(tǒng)的出租車帶來價格懸殊等不公平的競爭。其次,由于缺乏強制而有效的法制監(jiān)管,注冊門檻低等因素導致部分素質低下的“滴滴司機”對消費者做出不當舉動,有點甚至威脅到人身安全。
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滴滴平臺豫A劉姓司機騷擾北京女乘客事件、魏姓司機夜晚用鋼管威脅乘客事件,至今仍令人心有余悸。在這些不勝枚舉的“滴滴”事件背后,如何解決變成了一個值得重視和深思的迫切問題。
筆者認為解決“滴滴”重復收費還需制度規(guī)范,一方面,交通運輸部門應就網約車發(fā)展管理辦法給出明確意見,如可以參照傳統(tǒng)出租車的管理條例,給“滴滴打車”一個“名分”,讓其合法,從而通過法律對其進行約束和管制。另一方面,“滴滴打車”軟件后臺應提高注冊門檻,加大對注冊者的真實身份和道德操行的審核力度,嚴把注冊關。對違規(guī)操作的司機給予取消資格的處理并報送交管部門進一步嚴懲。
像上述新聞中的重復收費問題只是“滴滴”事件中的冰山一角,希望能引起相關部門的足夠重視,盡快制定出有效的管理方案,從根本上遏制其帶來的負面影響,從而不斷發(fā)揮出其利民利社會的作用。(劉正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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