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休假堅持上班也是錯?
時間:2015-08-09 07:44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文/紋路
今年以來,中國高層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休假。為推進政策落實,部分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細則。但記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帶薪休假已經開始趨于“強制性”,擬將休假情況與單位、個人的考核、評優(yōu)等掛鉤,這是制度善意還是矯枉過正,引發(fā)討論。(8月8日中國新聞網)
帶薪休假這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再次成為群眾關注焦點、引爆輿論的原因在于有些地方開始推動強制性帶薪休假,意味著帶薪休假將進入行政命令行列,年假必須休,不休還不行。讓群眾議論紛紛。
其實對于普通勞動者來說,最關心的話題莫過于薪酬和假期。2008年的發(fā)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對勞動者正常假期做出了規(guī)定,勞動者每年可根據自己的需要休假,短暫的小假期對于長期勞累的勞動者來說是就是沙漠中的綠洲,帶著希望的曙光性質。
但不排除有些勞動者為了自身的前途著想,不愿貿然離開崗位。假期雖為法定,企業(yè)內部人情卻讓假期變得復雜。勞動者每每想要休假都要經過長期深思熟慮和觀察,也許一個假期就會失去上級的重視變得前途堪憂。也有勞動者一心熱愛自己的崗位,愿意向全國勞模學習,不愿離開自己的崗位,難道對于這樣的勞動者也要進行強制性休假?
再者有些地方還將帶薪休假與年終考核掛鉤。年終考核就是每年末對勞動者全年的工作實績進行的評定,這樣貿然的講帶薪休假納入年終考核,難道不覺得有些武斷?休假了工作就好,評個憂;沒休假,工作就不好,評個差。對于個別干部來說,難道堅守崗位竟也是個錯事情?
其實帶薪休假是個好事情,但在推行的時候還應該注重民主。對于想休愿意休的勞動者要給與政策保護,斷了他們休假的后顧之憂;而對于不愿秀不想休的勞動者則更應該落實相關政策規(guī)定。2008年頒布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里明確規(guī)定“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據筆者了解部分單位在八項規(guī)定執(zhí)行后就貿然取消了工資給付,讓部門應休未休年假的勞動者損失了合法權益。
各地各部門還應該理性的看待帶薪休假制度,雖要彰顯落實法治的決心,但還應該從民主出發(fā)。按相關規(guī)定,把該落實的落實好,再來尋求突破。突破不能武斷,不能違背社會主義理念,必須充分了解民意,把群眾的意見納入規(guī)定,才能真正促進帶薪休假,彰顯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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