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在周克華被公安干警擊斃之后,第一時間采訪了周克華之母。此“新聞”一發(fā),立即引起了輿論的不同“看法”,質(zhì)疑之聲認(rèn)為“采訪傷害了周克華之母”,甚至有從媒體人的良知上予以批評,云云。
記者采訪周克華之母有錯嗎?批評者認(rèn)為“一人做事一人當(dāng)”,周克華罪大惡極,但與其母無關(guān)。此論,我覺得站不住腳。豈不說周克華之罪,之案情是否真的與其母親沒有一點(diǎn)關(guān)聯(lián)——主要是指案件的法律責(zé)任關(guān)系,對于當(dāng)事人的親(家)情進(jìn)行采訪,這也是新聞記者的權(quán)力范圍之內(nèi)事。而認(rèn)為記者不該采訪的批評者多是從“得知周克華的死訊時,她足怔了有20秒,握擅自的手微微抖了幾下”這一報(bào)道情節(jié)中,認(rèn)為此采訪是傷害了周克華之母。然而我則認(rèn)為,傷了這位母親之心的不是記者,正是她的兒子周克華。
道理很簡單。就是這個周克華,用17顆子彈,槍殺奪走了九名無辜公民的生命,傷了七人。這一罪行,傷害了多少被害人親(家)屬的心?更重要的還在于,周克華的每一次罪惡行為,都是在給自己母親等親人心上造成痛苦。我想,記者采訪時周克華之母“她足怔了有20秒,握擅自的手微微抖了幾下”,根本原因是其獲知兒子死了,是親情的自然反應(yīng),這種“傷心反應(yīng)”,何由記者采訪使然?難道記者不采訪其母就不會知道兒子下場?
我今天之所以要說一說“采訪周克華之母媒體無過錯”,主要還在于我們正是要形成這樣一個文化心理氛圍——任何人的錯誤,任何人的違法犯罪,都會給自己的親人帶來傷害。我在這里要講一個故事。有一個城市姑娘走在路上時,遇到一個持刀搶劫的疑似外地年輕人,她鎮(zhèn)定地對歹徒說了這樣的話:“你想過沒有,你這樣的結(jié)果會給你遠(yuǎn)在家鄉(xiāng)的父母帶來多大的傷痛……”沒有想到就是這名姑娘的這張“親情牌”,讓這個年輕人迅即逃離。我雖然不知這個“搶劫未遂”的年輕人以后會如何。但這個故事至少說明,這個年輕人在這個時候還是顧念自己親人的感受——他的人性親情還沒有完全泯滅。
每一個犯罪分子都必將付出代價。這個代價除了“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受到法律的懲罰之外,還會受到良心、情感上的譴責(zé)——這就是對親人,對所有你的“朋友”的心靈傷害。周克華是這樣,其他違法犯罪者也是這樣。這是毫無疑問的。
為什么時常聽到一些貪污受賄的腐敗分子在懺悔時會說“我對不起家人”之類的話。因?yàn)椋瑹o論從人類心理學(xué),還是從人類社會學(xué)來說,每一個人都是依一定的“人間情感”和“人際關(guān)系”而生存的。你的“相關(guān)人”會因你的喜而樂,因你的悲而愁。據(jù)媒體報(bào)道,周克華曾將自己搶來的錢送給了“小情人”,他也很“關(guān)心”自己的親人。然而他是否想到過,殘酷地剝奪他人的生命,就是在往自己的親人心頭撒鹽?!
周克華案件是個案,它的危害性極大。但通過對周克華相關(guān)的人士,包括其母的采訪,可以讓更多人予以警醒。周克華殘暴產(chǎn)生的根本原因,是其人生價值軌跡背離正常所致,怨不得別人,怨不得社會。雖然有的人對“惡有惡報(bào),善有善報(bào)”之論,不以為然。但所有違法犯罪的人,其結(jié)果既傷害了公眾的情感,也傷害了他的親人,這是不爭的事實(s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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