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這一“強大勢力”來自何方,傅建中也不無聯想。據傅回憶,在事發(fā)前夕的2006年末,俄羅斯遠東林業(yè)集團曾向木興公司提出,要以360萬美元的價格收購木興公司的林地。木興公司斷然拒絕了,傅建中他們認為,中方入主木興公司后僅林場基礎設施就投入1億多元人民幣,“你出價360萬美元,當時折合人民幣也就數千萬元,連本都不夠。”
在傅建中事后看來,這就像是“打劫”的出價,或許就是后來發(fā)生的一切的先兆。
哈巴森林項目的變故發(fā)生后,新洲集團面臨內外交困的局面!2個多億的投資打了水漂,我們從國開行獲得的2.3億元項目貸款,仍然得履約繼續(xù)還貸。”傅建中告訴本報記者。
而之前耗費5000萬元巨資為這一項目上的保險,危難之際也沒能幫上忙,中方保險公司采信俄方的指控,以木興公司在俄經營過程中“違法”為由,拒絕理賠。
事發(fā)后,中方向俄方提議成立中俄聯合組建調查組,對此事進行全面公正的調查處理。但俄方未予回應。
在2007年9月6日,中國發(fā)改委外資司曾聯合外交部、商務部等部門召開關于此事件的協調會。此后連續(xù)數次在相關的中俄投資貿易會議上提出,并準備在2007年11月在中國海南召開的中俄項目協調工作會議上,正式向俄方提出交涉。但此計劃因俄方換屆、部長易人而未能如期召開。事件一直拖延至今懸而不決。
一位在哈巴羅夫斯克的資深中方駐外人士認為,俄羅斯國別投資風險一直較高,官員腐敗盛行,中央法律法規(guī)難以得到有效貫徹執(zhí)行,加上貿易保護主義,境內外投資者的正常經營遭受侵害甚至破壞的事件時有發(fā)生。之前就有過殼牌在遠東薩哈林島投資石油項目,因油價上漲油田被以各種借口強行收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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