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兩季,一般決定前任皇帝的功過總結以及殉葬的嬪妃人選的,通常是下一任皇帝。
比如朱元璋駕崩后,給他殉葬的那些嬪妃就是朱允炆挑選的;朱棣死后,殉葬的嬪妃人選就是朱高熾挑選的;朱高熾死后,自然是朱瞻基定殉葬人選了。
妃嬪殉葬制度,說白了,被殉葬的是妃嬪,皇后自然是不在其列的。因為繼任皇帝是不可能把自己母親給父親殉葬的。
因此殉葬人選,通常會在未有生育的妃嬪中去選擇;甚至從民間去選“朝天戶”。這在明朝的殉葬制度中是主流。
比如《明史·后妃傳》中記載,誰家女兒被選中殉葬了,不但給予這些殉葬女子名分和待遇,還給她的家人世襲錦衣衛(wèi)千戶或者百戶的待遇補償。“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yōu)恤。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wèi)千百戶。”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朱高熾死后,恭肅貴妃郭氏、恭僖順妃譚氏、貞惠淑妃王氏、惠安麗妃王氏、恭靖充妃黃氏五人都被朱瞻基定了給朱高熾殉葬。這里除了恭肅貴妃郭氏,其他都沒兒子,甚至沒生養(yǎng)。
這其實有一個不合常理之處。也讓我們看到了宮廷斗爭的殘酷性。
因為恭肅貴妃郭氏不但是郭英的孫女,而且她生了3個兒子,分別是第8子朱瞻塏、第9子朱瞻垍和第10子朱瞻埏。
很顯然這破壞了原來“有出不殉”的原則,究其原因,原本郭妃的地位和母族勢力就要遠遠高于張皇后的,加之有3個兒子,是一個不可小覷的后宮勢力,生前應該是比較受寵。這或許也是她被殉葬的主要原因。
所以后明朝宮的女人其實真的挺可憐的,可謂危機重重。
首先,被選進宮后,必須努力得到皇帝的寵信,一定要有所出,要生兒子。否則皇帝一死,被生殉的概率很大;
其次,即便有所出,你也不能保證自己不被生殉。要爭取往上爬,最好能夠成為皇后,即便不能成也皇后,也盡量讓兒子受寵,變成太子;
再次,如果進階無望,一定要搞好和繼君的關系,至少不能讓他認為你能夠威脅到她或者讓他又不爽的地方,否則命運極有可能和恭肅貴妃郭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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