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裹小腳似乎是漢族女性的一種普遍現(xiàn)象,不然就嫁不出去人,不知道古代是否真的有那么嚴苛——不裹小腳就嫁不出去人。
從今天來看,女人裹小腳實在看不出有任何的益處,唯有古代那個變態(tài)男權(quán)社會下供男人們欣賞愉悅而已。壞處卻是一大堆,裹腳的女人往往走不了遠路程,走起路來顛顛拐拐,本來是正常人卻為了所謂的美觀摧殘成“殘廢”。
中國古代糟粕的東西不少,我以為對人身體最為直接摧殘的是太監(jiān)和裹小腳,它們對后世的心理沖擊力也最大。這兩個流傳千年的惡性傳統(tǒng),很難想象在自詡有璀璨文明的中華大地上綿延流長。儒家文化治國的古中國在太監(jiān)和裹小腳這兩件事上,體現(xiàn)不出一星半點儒家文化核心“仁”的特點。
我們在電視劇《白鹿原》中就看到了百靈小時候裹小腳的一幕,將一個可愛小女孩的腳生生緊裹住、限制其生長,這到底是怎樣的反人類?!當小百靈寧死不裹腳,悲慘哀嚎道:“爸,疼……”,這時候仿佛千年來被裹腳少女的哀嚎都匯聚在了一起,聲聲地控訴著萬惡、封建、愚昧的古代社會。
據(jù)說古代父母們往往會選擇在冬天為小孩裹腳,這是古人的“智慧”,因為冬天很冷,這時候讓女兒裹小腳,可以利用寒冷來進行麻痹……這是古代勞動人民實踐過程中得出的“智慧結(jié)晶”!
一開始會將腳先泡熱水軟化,然后將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個腳趾用力往下掰,到了清代甚至會將整個腳板往下掰彎曲,最后再用布緊緊綁住。然而古代醫(yī)療條件很差,裹腳常常會出現(xiàn)感染的現(xiàn)象,人們找不到更好的辦法,只能把腐爛部份切除,將膿水擠出來……
X光下的小腳,骨骼已經(jīng)畸形。
在古代人們最引以為豪的小腳被稱為“三寸金蓮”,三寸即10cm,這絕不應該是一個成年婦女的腳。而四寸的腳就要遜色一點了,不能稱為金蓮,只能稱為“四寸銀蓮”。看來是腳越小越好,這種變態(tài)殘忍的審美觀我們很難理解,理解不了!
當19世紀西方文明進入中國后,一些開眼看世界的人越來越認識到裹腳傳統(tǒng)的惡劣,要求放足。晚清時候清政府便規(guī)定中國婦女不許裹小腳了,但這根深蒂固的舊傳統(tǒng)如頑疾一般,一時很難去除。到民國時期很多偏遠農(nóng)村仍然纏足裹小腳,他們認為老傳統(tǒng)不能變。
真正徹底清除裹小腳惡習的是新中國成立之后,打破舊世界,打破那些骯臟丑惡的糟粕傳統(tǒng)。所以你會發(fā)現(xiàn),1949年之前出生的老奶奶們還有小腳老太太的情況,而1949年之后的老奶奶們大多是天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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